行人过马路滑手机该不该取缔? 学者建议「立法开罚」
▲近来,因行人过马路滑手机而引发车祸事故增多。(图/记者黄克翔摄)
现今社会「人手一机」情况普遍,手机与日常生活密不可分,但也造成许多行人成为低头族,随时随地都不同在滑手机,近来因看手机而没有注意来往车辆,造成的车祸事故也增多。行人过街滑手机是否该取缔?有学者就建议应该立法规范,交通部则表示,如果要有罚则,那立法要清楚,才容易执行。
台北市交通文教基金会订8日主办「行人过街看手机是否该取缔?」座谈会,邀集交通主管机关、学者专家、消基会代表,就如何解决这个问题,进行研讨,并对提升行人用路安全提出建议。
▲台北市交通文教基金会订主办「行人过街看手机是否该取缔?」座谈会,邀专家学者一起讨论。(图/交通部提供)
台大土木系教授曹寿民首先表示,随着手机使用愈来愈普遍,我们发现愈来愈多人随时随地都在使用手机,不论是走路、上下楼梯、过马路,几乎无时无刻都在看手机,甚至耳朵还听着音乐,所以过马路不看路、甚至听不到任何外界声音,实在非常危险。
交通大学张新立教授认为,一般人在使用手机时,眼睛看着荧幕,能够处理的资讯能力大减,不但自身危险,更影响道路使用效率。以前我们说「马路如虎口」,这些走路不看路的人和酒后驾车一样都是都市交通的「老虎」,有的时候,过于同情行人,反而害了行人,不但应该立法规范,教育宣导行人有危险意识也很重要。
▲学者认为,应该立法规范行人过马路滑手机。(图/记者黄克翔摄)
台北市交通局副局长陈学台则说,对台北市的交通而言,不但边走边使用手机非常危险,现在甚至进出捷运车厢、上下公车都常常因此发生事故。要让大家重视这个问题,立法宣示非常重要,但是也要注意实际执法的问题。
交通部路政司专门委员李昭贤表示,对于行人过马路使用手机如果要有罚则,那立法要清楚,才容易执行。警察大学教授曾平毅也同意立法订定宣示性条款,有法的依据才能劝导,国外甚至可以当众训斥,但是强调内容要明确,对行人的行为处罚要有明确性,否则警察执法会有困难。
东吴大学教授胡凯杰认为,因为过马路看手机不但常常发生车祸,自己受伤,也同时造成其他用路人的伤害,所以才要加以规范。不过以台湾民众交通守法成熟度还不足够的情形下,取缔罚则应该谨慎,立法要能执行,否则反而将影响法律的尊严。
曹寿民最后也再次强调,立法规范与罚则,不但具有宣示性、教育性,而且才是真正保护行人交通安全的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