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增长照假 工商团体有异见

蓝委拟推有薪「长照假

国政基金会23日举行「抢救家庭照顾者」记者会,立委蒋万安认为,现有一年7天家庭照顾假,要拿到照顾失能家人时极为不足,下会期拟提案修法,新增长期照顾假,目标最长可请三个月。立委谢衣凤加码主张,长照假前30天应由就业安定基金给付劳工六成薪资,以减轻劳工负担。

对此,工商团体有异见,认为政府立院全盘规画育婴假、顾老假和家庭照顾假等,而不是像切猪肉一般,一次切一块,问题根本没有解决。

依我国性别工作平等法,订有「家庭照顾假」,受雇者可请家庭照顾假,但须并入事假计算,全年最多请7天,常被劳团诟病

蒋万安举例日本照顾者可分三次申请总共93天照顾假,美国劳工最高可请休12周,德国劳工若临时有照顾需求,也可享10天照顾假,最长可休6个月,时间长度都远胜台湾。他说,下会期他将提出修法,在家庭照顾假之外,增设「长期照顾假」,并研议最长可请3个月,而多少天数比例、可给多少比例薪资,将研究后提出。

谢衣凤则认为,家人失能后第一个月「兵荒马乱」,她将提出修法,除劳工依法可请30天长照假外,且这段期间由就安基金给付六成薪水,提供劳工支付医疗费用、寻找看护等费用支应,减轻劳工负担。

工商团体则表示,台湾企业法定劳动成本方面负担,已居世界前茅远高于美国、日本、韩国等,包括劳保、健保、就业保险职灾保险、劳退金、职工福利金、原住民身障者雇用差额代金等法定劳动成本负担,占员工薪资20%以上,亦即企业每支付员工100元薪资,至少要额外提拨20元给政府法定帐户。况且,与美国、日本、加拿大英国及韩国等相比,美国及韩国都没有无家庭照顾假规定,日本、加拿大及英国的家庭照顾假都不给薪。

工商团体指出,全面周休二日后,每位劳工每年可固定放116天有薪假,还有3~30天特休假、56天产假、8天婚假、5天陪产假、5天产检假、3~8天丧假,及33天半薪的病假﹙含生理假﹚,在法定成本已高、假又多情形下,若再增有薪长照假,以7天计企业每年至少增加700多亿元成本,无疑让企业法定负担雪上加霜,影响企业的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