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文彬/警界人事震撼弹的隐忧

内政部徐国勇将警政署长陈家钦函送台北地检署侦办,苏贞昌不满未先通知。(资料照/记者林敬旻摄)

●许文彬/中华人权协会名誉理事长

适值新冠肺炎疫情蔓延,政府有关部门(包括警界)同心协力抗疫之际;政坛发生了「内政部长」以伪造文书罪嫌把「警政署长」函送台北地检署侦办的震撼事件。不仅行政院重话批内政部长,广大平民百姓也看得傻眼

本案情形,姑不问陈家钦署长处理内部人事迁调事宜,是否仅为沿袭以往惯例,与刑法所定「伪造文书罪」构成要件是否相符,容或尚有议论余地

然而,徐国勇部长的做法,至少有两点不妥之处:一是时间点,在全国警察人员正忙于防疫治安的紧要关头,此举将引发干扰效应;何不等到「五‧二○」总统新届就任时,一并做人事调整即可?二是程序欠适当,内政部政风依法只可作行政调查,而且也应让被调查者到案说明,给予辩白的机会;今竟违此办案伦理,部长显亦难辞其咎。

内政部函送北检之后,先是被分案定为「他字案」;然后北检又以「函送内容程序不完备」为由,将案退回,要求「重行详查」。如此侦查机关打脸内阁部会,形成国家宪政体制运作的一个畸型特殊案例,政府威信因而受挫。

接着下来,内政部这边要不要遵照地检署的意旨继续「详查」下去,从而歹戏拖棚?如果不,那么检察官将会迳行「签结」了案;如此一来,内政部如何向各方交代?反之,若遵旨详查之后再次函送,那么地检署就分案为「侦字案」,最后检察官也有可能作成不起诉处分,那内政部更将何以自处?

有关警政署内部的人事迁调作业,固然可以利用这次事件而有检讨改进的空间,然这毕竟只是该机关长年累积的陋规问题。署长本人或是人事室主任、署长办公室专员衡诸经验法则论理法则,应都无故意伪造文书犯行之可言。在国家政制的法律评价上,又何必小题大作呢?

诚如行政院苏贞昌院长所言,「疫情严峻的时刻国人也不乐见这样乱!」,「警政署长要好好带着全国七万多名员警,做好防疫和治安。」而今,但愿这颗政坛震撼弹不要引爆,执政当局宜谨慎将之拆卸;好让民众安度疫情,台湾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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