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玉秀/审判系统崩溃,人民也崩溃

▲ 前大法官许玉秀在立法院谈陪审。(图/记者吴铭峰摄)

● 许玉秀/前大法官、模拟宪法法庭暨模拟亚洲人权法院发起人

成功防疫策略的理论基础

卫福部5月15日晚上,举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检讨」视讯论坛,有全球理念相近国家、区域组织近50位卫生官员参加,由部长陈时中、行政院政务委员唐凤分享新冠肺炎(COVID-19)抗疫经验。

这个视讯论坛,正好就是去不了国际,就把国际找进来的典范之一,其实去了国际,只能当配角,把国际找进来,还可以让自己成为国际的核心。卫福部的积极,正是有自信的表现,所有纳税人都应该给他们喝采。

▲ 卫福部举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防治检讨视讯论坛。(图/指挥中心提供)

卫福部向来对外说明的,都是大家耳熟能详的各种具体措施,如何成功维持低感染率致死率,并让人民可以维持一定程度的正常生活。重要的其实是这些手段要达到的目标是甚么,是因为目标正确清楚,才能因而拟出能达到目标的手段。

病毒之所以可怕,因为会导致身体生病和死亡。如果生病和死亡可以避免,就算感染了病毒,也不可怕。避免感染病毒,当然是一劳永逸方法,但就算感染了病毒,只要有健全的医疗系统可以治愈,病毒就不足惧。

因此,可以降低或排除病毒威胁的策略,就是巩固医疗系统。所有的策略都围绕着这个目标,入境管制、定点隔离、居家检疫之外,用最便宜的防疫工具-口罩,降低或排除感染可能性,都是控制病例、防止医疗系统负荷过重所采取必要而有效方法。

医疗系统不崩溃,再多的确诊个案也能收治,病毒自然不足惧。至于一般曾经害怕的无症状感染者,可能造成防疫破口的隐忧,则是多虑。

如果受感染而没有症状,表示病毒伤害不了受感染者,不必担忧,如果是因为感染量少,更不足惧,否则人人随时戴口罩,就是能阻绝无症状感染者散播病毒最廉价而有效的方法。

▲戴口罩能降低传播新冠病毒的机率。(图/记者汤兴汉摄)

改革裁判制度 防止审判系统崩溃

改革裁判制度的动机,不管是质疑法官的操守、质疑法官的专业能力、不忍法官的工作负荷、质疑审判系统存在系统性的弊病,都是建立在审判系统基本上已经卡住了的认知上面。

如果不形容这个系统已经崩溃,至少这个系统的运作已经出现负产值。所以,改革裁判制度的根本意义,也是防止审判系统崩溃。

避免医疗系统崩溃,要采取至少124项措施,并且需要随时调整实施的方法,而无论如何最根本的,就是保护医护的健康和减轻医护们的负荷。怎样能防止审判系统崩溃?同样是维护法官们的健康和减轻法官们的负荷。

让审判系统崩溃,也让人民崩溃的是什么?就是法官案牍劳形写的判决,人民不信任,人民不要看。如果判决里看起来都是梦话,充满剪贴来剪贴去,怎么看都看不懂的之乎者也,惯有「要判有罪有写成有罪的写法、想判无罪有写成无罪的写法」,那种往左写可以、往右写也成的裁判风格,人民不信赖、不想看,是一种偏见吗?

▲ 法官过劳问题,是参与司改国是会议法官要求讨论的话题。图为高等法院。(图/记者林敬旻摄)

而法官自己有写得很开心吗?参与司改国是会议第一组的法官,第一次发言就要求讨论,如何解决法官过劳的问题。法官主要的负担,不是制作判决书吗?还是法院要求太多行政工作,让他们不能务本业

法官被判决压得爆粗口、不惜用粗鄙刻薄的言语,羞辱被他们视为寇雠的同侪和批评他们的民间法律人,不仅仅是法官论坛上的日常,还都是喧腾报端有目共睹的事实。

法官都已经经常情绪崩溃,形容这样的体系已经崩溃或在崩溃边缘,过分吗?只是人民的偏见吗?

既然写判决是最大的负担,拿掉最大的负担,最能有效避免审判体系崩溃。

不写判决、判决不附理由 不违反正当法律程序原则

判决附理由,是在要求一定要有书面判决的前提下,才会衍生的必要。当判决不以书面判决为必要时,判决附理由就不是必要。判决附理由和判决必须以书面为之,都不是《宪法》上的要求。

倒是公开审理、直接审理、言词审理是《宪法》上的要求,是《宪法》正当法律程序原则的要求。因为必须让案件相关人有参与程序、参与人都被当程序主体对待的机会,有机会在有目共睹之下,把真相讲清楚、把是非说明白。

审判程序是否公正、是否可以信靠,是在法庭上以行动呈现的,不是判决写出来的。此所以陪审制,要集中审理,让陪审员在法庭言词辩论之后,大家都还在第一现场的时候,紧接着辩论证据,直到有结论为止。不信任陪审员的现场辩证,而相信法官好几个月后在判决中的杜撰,这还不够荒唐?

没有白纸黑字的判决理由,就写不出上诉理由,无从上诉?难道言词辩论庭是开假的(现行笔录裁判主义之下,言词辩论庭才经常是开假的)?难道陪审员可能需要好几天,才能辩论完毕的评议都是假的?在现代的科技之下,都可以录音、录影存证,检视它们比检视法官的判决可靠多了。

召开言词辩论庭,对法官可能也是不轻松的任务,但是公开审理、直接审理、言词审理是法官不能卸下的《宪法》任务,法官没有逃避的余地,减轻工作负担之道,有效而明显易见的方案,当然就是免去写判决的义务,因为写判决不是《宪法》的要求,当然更不是正当法律程序原则的要求。

热门点阅》

►  许玉秀/让台湾人民团结一致打败阻碍司法改革的病毒

►  林腾鹞/勿坐视变种「新党国」为害司法

►  许玉秀/当人比较有尊严,还是当狗?

► 【杀警案2】监护上限五年 放出去比一般凶手更危险!

►  随时加入观点与讨论,给云论粉丝团按个赞!

● 本文获作者授权,以上言论不代表本网立场。欢迎投书《云论》让优质好文被更多人看见,请寄editor88@ettoday.net或点此投稿,本网保有文字删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