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税三读! 改采累进税率最高20%可挹注长照

记者翁嫆琄/台北报导

立法院院会24日三读通过攸关照法源的《遗产赠与税法》修正案,现行税率将由单一税率10%,调整为三级累进税率,分别为10%、15%与20%。不过,时代力量仍不满表示,此种修正对于富人无感无法达到公平正义原则

▲立法院长苏嘉全敲槌三读通过《遗赠税法》(图/记者季相儒摄)

《遗产及赠与税法》修正案本月已完成初审,但因时代力量党团坚持税率应上调至30%,因此由立法院长苏嘉全召开朝野协商。时代力量强调,2009年遗赠税自50%一口气降为10%后,应纳税额财产总额比重从5.52%一路下滑至1.68%,被外界认为是富人条款,因此这次应该让遗赠税调整至更符合社会公平正义,税率提高为10%、20%及30%的三级累进税率。

不过,因协商无共识,院会上午直接逐条讨论,最后民进党团仍以人数优势通过政院版本,将遗赠税调为10%、15%及20%的三级累进税率。遗产净额课征级距分为5000万元以下、5000万~1亿元、1亿元以上;赠与净额则为2500万元以下、2500万~5000万元及5000万元以上;免税额维持1200万元、220万元。

同时,配合身心障碍权益保障法用语,《遗赠税法》也将「残障」修正为「身心障碍」。而《长照法》第15条明订,遗产税及赠与税税率由10%调增至20%以内所增加之税课收入,将成为长照财源,因此多的税收可进入国库

财政部长许虞哲在初审时指出,此次修正主要因应《长照法》,希望在影响最小的情况下适度调整,若税率一下子调得太高,反而加重规避诱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