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再设计 9旬翁也能斜杠
弘道老人福利基金会聘用多名中高龄者担任员工。(弘道老人福利基金会提供/林良齐台北传真)
立法院订定「中高龄者与高龄者就业促进法」后,后续并未修正劳基法相关条文,老盟秘书长张淑卿表示,劳基法54条仍明定雇主可以强迫65岁劳工退休,但这是工业社会的想法,如果是农业社会,90多岁的老人依然可以下田、也是产能,「老人不仅仅是被救助的对象」;修正强制退休规定,对促进高龄者就业才更有诱因。
张淑卿表示,中高龄就业专法把原本仅提供给中高龄者的办法,扩及至高龄者也适用,让雇主较有意愿可以试试看这些因为年龄被迫离开职场的高龄者,「高龄者不仅只有在家照顾孙子、当志工等选项」,继续工作也成为未来的目标之一,而高龄者就业不单单只是为了满足其经济需求,有时可以满足其成就感等目标。
张淑卿指出,除透过雇用奖励等方式鼓励雇主试试看这些高龄劳工外,劳动部也应积极推动职务再设计等,让雇主有聘用高龄者的意愿。她也认为,目前劳基法的设计往往仅针对全职工作者的模式,但高龄劳工可能需要的是部分工时等非典工作,「高龄者也可以斜杠」。
参与订定「中高龄者与高龄者就业促进法」的中国文化大学劳工暨人力资源学系教授李健鸿表示,中高龄专法上路后,加上近年来人力市场不断老年化,雇主会因应政策趋势改变聘人策略;他也说,当初有讨论到是否比照原住民及身心障碍者的「定额进用」制,但认为除了定额进用外,还有如津贴、雇用奖励措施等各种工具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