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伟航/匪谍也要领月退俸?

立院日前初审通过《国安法修正草案军公教只要做匪谍,经判刑定谳,将会丧失月退俸,但遭蓝营立委卡关。图为2016年的九三军公教游行。(图/记者季相儒摄)

立院日前初审通过《国安法》修正草案,军公教只要做匪谍,经判刑定谳,将会丧失月退俸,而且犯罪期间已领的月退俸也要追回。虽然舆论力倡此议已有一段时间,现在总算在立法面有点进展,也算是功德一件。

不过在审议过程中,还是看到国民党立委在那东卡西挡,技术拖延,或是想办法力保匪谍所提拨的本金部分。虽然蓝营总自许为军公教权益捍卫者,但在这个议题下做小动作,除了蠢以外,实在找不出任何合理解释。

若是正牌的匪谍,那在「宽大为怀」的中华民国政府治下,多大条的卖国案子,也是「小关几年」就可以放出来;刑期不长,把你的月退俸当罚金,也算是合情合理。更何况这些匪谍出来之后,若离台投共,老共多少也会给点照顾(不然之后就没人要当匪谍了),那没有台湾这边的月退俸,其实也死不了人。

是以这种惩罚若对匪谍本人来说没啥差别,那蓝营还挡个什么劲?他们大概也是自觉没啥道理,所以只能从技术层面去挑三拣四,一下说这个人没来,一下说至少本金要还给人家。

其实这也不是完全不能抝。如果蓝营主张此例一开,接下来不只是当匪谍,可能那些「为匪宣传」、「入匪工作」、「与匪唱和」的,也都会被列入扫射范围而失去月退俸,那这种反对动作或许可能还有点道理,但蓝营又不敢明讲这点。

为什么不敢明讲?因为讲了之后,民众可能会觉得那些「灰色地带」的人也都一起砍掉好了,那民进党就可能趁着民气可用,一口气将适用范围推到底,这样蓝营的支持群可能受到重创,要么失去经济活力,无法提供政治支持,要么就是干脆完全投共,搬离台湾。那铁票就没有了。

当然,在一些百姓的眼里,国民党的动作看起来就像周星驰电影讲的「不是做贼心虚,就是身上有屎」,并非为军公教着想,而是自己八成也有份,所以才会出手阻挡。但我认为这说法对国民党来讲不太公平,现在他们被党产会抄家,也没抄出什么投共资讯,甚至还要担心「两岸买办」这好康角色被一些民进党政客抢走,的确不像是有在「搞什么大条的」。

蓝营东想西想,最后还是只在立院胡乱拖延,但这样一点意义都没有,案子还是会过,更可能让民进党获得不少选举利多。像现在法案送入协商,等到期限一过,选举又变更热了,这议题颇能引爆民众激情,到时国民党在院会不论是挡还是放,就更是父子骑驴了。

国民党若想当个「正常政党」,这种法案根本不用管,直接放手让它过就好,如果之后出状况,产生什么负面效应,就全赖在民进党身上,反而能拿到真正有价值的政治红利。也不用担心会有什么军公教权益受损,因为真拿到中国好处的人,不会有那么多。把普通军公教和匪谍绑在一起争取权益,才是真正伤害军公教族群的做法。

客观上来讲,军公教的月退俸不只是权利,而更像是福利,因为自己提拨的钱外加合理投资的利息,绝对不可能支付如此高额退休金;即便是年改过后的缩水版本,也离不靠补贴独立自存有一段非常远的距离。

差额的部分,当然是其他百姓慷慨给予的「补贴」,所以别说那是「国家」和你的约定,因为国家是虚的,真实存在的是活人,只有活人才挤得出钱,那些差额就是其他百姓交的税金。别扯说你也有缴税,单凭你缴的那些税,也远远不足以补足月退俸差额。

这种补贴会让领月退俸的人和其他百姓产生一种契约关系,而领越多、越久,这种契约关系中的道德责任就会越来越强。有些人认为「对国家忠诚的义务只到退休的前一天」,之后就是个人权利的返还,但「工作」的确是到退休的那一天结束,可你的道德责任不会随着工作而结束,因为你还在领钱;只要不是一次领走,那么双方的责任互动关系就会持续,并不随着退休而终止。

所以真的想投共,那就一次领光,然后远走高飞吧。想在台湾爽个没完,又想拿老共的好处,哪有这么便宜的事呢?就算某些人可以这样搞,依赖国家的军公教就是不能这样搞。

政治人物呢?政客更该认清法案背后的意义。当大家都知道你不是在问政,而是在救匪谍的荷包时,这种事就绝对不可能洗白。请大脑清醒点,匪谍只要专心跑路就好,而你,是还要选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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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伟航,笔名人渣文本,经营粉丝专页特急件小周的人渣文本」,辅仁大学哲学博士专长伦理学,曾从事政治公关工作,目前为时论专栏作家。本文不代表公司立场。88论坛欢迎多元的声音与观点,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