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杀手细胞」治癌触法 业者夫妇捐600万换缓刑

林姓男子王姓妻子经营生医科技2家公司,未经主管机关核准,在国内推广「自然杀手细胞」免疫疗法,宣称对治疗癌症颇有疗效,并雇用多名兼职护理师为民众实施抽血、输血。(本报资料照)

林姓男子与王姓妻子,经营生医、科技2家公司,未经主管机关核准,在国内推广「自然杀手细胞」免疫疗法,宣称对治疗癌症颇有疗效,并雇用多名兼职护理师为民众实施抽血、输血。检察官依违反《医师法》起诉林男王女、护理师共6人。台北地院因王、林共捐款600万元给公益团体,各判刑6月,均缓刑5年,没收犯罪所得760万多元定谳。

另4名护理师共捐款35万元给公益团体,各判刑6月,均缓刑2年,没收59万6000元犯罪所得,其中有1名护理师因负责运送病患血液往返日本,缓刑条件另包括40小时义务劳务,及接受3小时的法治教育

北起诉指出,林男、王女及4名护理师,明知不具医师资格,不得擅自执行医疗业务,竟未经主管机关核准,在国内推广「自然杀手细胞」免疫疗法。

林、王宣称,自然杀手细胞(natural killer cell)是一种细胞质中具有大颗粒的细胞,简称NK细胞(NK cell),该疗法是从人体周边血液抽离出NK细胞,运用细胞泪素培养及活化NK细胞达到相当数量后,再用注射方式回输人体,对治疗癌症病患颇有疗效,吸引不少病患及家属付费治疗。

检调估计,光是2010年8月至2015年11月止,林男及王女夫妇帐户就收取5662万4425元,林、王再指派未具医师资格的4名兼职护理师,分别至病患住处、生医、科技公司,为病患进行抽取及回输血液之医疗行为,4名护理师每次可领取300元至500元不等报酬

北院审理时,6人均认罪,6人共捐款635万元给公益团体,各判处6人徒刑6月,缓刑2至5年,共没收6人犯罪所得820万多元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