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余名赴马游客要求亚航退票 律师论证维权可行

4月10日有媒体报道马来西亚仙本那发生中国籍女游客被劫持事件再次升级绑匪提出7000万人民币的天价赎金。马航失联事件尚未盖棺定论,中国游客又在马来西亚遭遇绑架勒索,急剧恶化的安全形势,导致中国赴马游客量锐减,有些游客甚至取消了前往马来西亚的旅行计划。

记者近日获悉,500余名选择亚洲航空公司(后简称亚航)班机赴马旅游的游客提出退票或改签请求,遭到亚航拒绝。据了解,该批游客已在新浪微博发起的#亚航退票#话题,并联系在线法律服务机构律云,咨询集体维权事宜

4月11日,律云官方微博发出声明,称经律律师团队论证,目前马来西亚局势足以引起乘客对安全问题的担忧。现乘客要求退票理由正当且退票系其法定权利,亚航拒绝退票缺乏充分的法律证据

根据公开的资料显示,亚航成立于1993年,1996年11月18日开始营运总部位于马来西亚吉隆坡,是亚洲地区第一家低成本航空公司。凭借低廉的成本,亚航受到了众多中国消费者的青睐。

央视315晚会曝光尼康D600黑斑门事件后,作为国内最大的法律云服务平台,律云迅速反应帮助尼康D600用户免费集体维权,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多家主流媒体争相对此追踪报道。目前已接到超过1600多名用户的维权请求,近300名用户已签署维权协议。

附:参考资料

目前,国内已有退票成功案例(案例来源于网络)。

网络案例1:航班地震取消,致电消协获机票全额退款

女士原定某航空公司机票于2008年5月15日飞往郑州,但因地震原因取消航班,她就此向航空公司联系退票事宜。然而航空公司代办处告知,因郑女士购买的是八折特价票,不能退全部费用只能退税,且票面已有说明。于是,郑女士转向消协投诉。消协核实情况后进行协调,要求此代办处为郑女士全额退款。最终,该代办处为郑女士办理退票,但申明这是前所未有的“倾斜行为”。

省消协郑重告知,该航空公司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等相关规定,其单方面的约定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其约定无效,必须为消费者退票。

网络案例2:旅行团机场关闭取消,退还全部旅费但无赔偿金

2008年8月26日王某与北京某旅行社签订《北京市出境旅游合同》,约定“普吉豪华双飞六日游旅游团, 出发当日该旅行社电话通知王某,由于泰国普吉游行示威,致使机场被迫关闭飞机无法降落,因此该团被取消, 9月5日再出发。王某不同意,要求退还全部旅游费用,但该旅行社只想退还部分旅费,双方就具体退还费用金额无法达成一致。王某将旅行社告上法庭,要求旅行社返还全部旅游费用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赔偿金1200元。

判决结果:合同解除,全额退款,无赔偿金。

1.王某与该旅行社签订的旅游合同的解除系不可抗力造成,且双方并未就合同变更事宜达成一致,故法院认可合同的解除;

2.合同解除后,王某有权要求该旅行社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双方合同约定因旅游线路涉及的城市发生社会动荡等情况引起合同解除的,旅游费用在扣除实际发生地费用后返还旅游者,但该旅行社因无法证明其所主张的实际发生费用确已无法退还,且该部分费用的支出王某并不知情,也未实际消费和使用,故判决旅行社返还王某全部旅游费用;

3.合同的解除是因不可抗力引起的,非旅行社的原因,故针对王某要求旅行社支付违约金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