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地主土地遭划归中研院提救济不受理 大法官:可提再审
台北市南港区6名地主土地被规划为中央研究院用地,他提救济都不被受理,2016年大法官会议作成742解释,让他们可以打行政官司,他们提再审之诉却因未诉愿被驳回,大法官今补充解释,让他们视为已诉愿、可提再审。
阙姓等6名地主共有的27笔土地在1972年被规划为中央研究院用地,后来中研院用不到,台北市政府1992年公告该土地变更为住宅区用地,但其中「30%土地应作为公共设施(公园用地)」,却不能救济。
由于都市计划经县市政府发布实施后,每3到5年要进行通盘检讨或变更,也由这属于法规性质并不是行政处分,民众不可以向政府提诉愿,或打官司告政府,这也让地主们相当不满,主张自己权益被侵害为何不能救济?
2016年大法官会议作成742号解释,让他们可以打行政官司救济,不料地主声请再审之诉,却因没有诉愿先行被驳回,大法官首次针对个案救济,23日作成795号解释,让他们从释742号解释公布之日起提的再审之诉,视为已诉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