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亿贵妇遭冒名投资TRF?银行反驳:客户违约不交割...还要求「交易无效」

国内再传TRF投资议案投资人银行各执一词,真相有待厘清。(示意图记者周宸亘摄)

记者纪佳妘/台北报导

陈姓贵妇到某银行定存3,000万美元,事后,她的妹妹指控行员伪造签名,钱被拿去投资人民币造成亏损,不过,遭控银行则反驳,陈姓贵妇的妹妹,是因个人税务规划,以姊姊挂名的公司,进行TRF交易,相关交易皆有录音为证,根据仲裁结果,除部分交易因作业程序不完整不可求偿外,其余交易具有真实性合法性,确定银行损失依法求偿。

银行表示,当初下单交易的,就是陈姓客户本人,从2013年开始投资TRF(目标可赎回远期契约),初期也有数笔获利的交易,后来因为发生亏损,而违约不交割,还要求银行承认交易全数无效,甚至多次透过立委、律师主管机关与银行协商,协商数十次未果后,最终于双方同意下进行仲裁。

陈姓贵妇这一方则指称,姐姐因不识字,遭银行行员伪造签名投资,妹妹在2015年因银行理专换人,看存折后发现签名根本不是姊姊亲笔签下,交易文件也是寄送到理专朋友住处,发现不对劲后,向银行索取资料核对,但还被拒绝。

隔年,贵妇妹妹与银行开会协商,银行端主张仲裁,双方同意,但等到仲裁庭通知书内容却要求存款人拿出7亿新台币赔偿银行交易损失。

对此,银行也表示,根据仲裁结果,对于双方有所争议的交易,部分因作业程序未尽妥适而未获判定可依约求偿外,其余交易印文与文件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均获认定,确定银行损失可部分依法求偿,银行也尊重具法律拘束力的仲裁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