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床栏杀人!5月大男婴卡头窒息 二审判厂商赔440万

婴儿安全床栏造成意外,高院判决厂商须赔偿440万余元。(图/资料照)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基隆陈姓夫妻4年前购买圣婴企业有限公司制造生产的婴儿安全床护栏结果5月大的男婴翻身时,不慎卡在护栏与床垫间的缝隙,窒息身亡。圣婴董事长潘永珠刑事部分审判刑1年,家属求偿,高等法院也判决厂商必须赔偿家属440万余元。可上诉。

判决指出,基隆陈姓夫妻在2015年间产下龙凤胎原本该欢喜迎接新生命家庭,却在5个月后面对悲惨的意外。当年3月4日,母亲购买「圣婴公司」制造,长110公分、高70公分的托比熊(vivibaby)床护栏回家,安装在男婴的床边。5月17日,夫妻俩晚间在客厅看电视,母亲回房查看时,却发现儿子已经倒栽,卡在床护栏与床垫之间,口吐白沫嘴角流血。紧急送医急救,但仍回天乏术

家属不满,提出民刑事诉讼。其中刑事部分,检察官认为,依照经济部标准检验局规定国外床围(护栏)使用对象为「不须保护者协助即可自行上下床之幼儿」,且日本英国均认定不适用于18个月以下幼儿,美国则标注不适用于2岁以下幼儿;但圣婴公司却未注明警语检方因此认定公司负责人潘永珠涉有业务过失致死罪嫌,提起公诉。高院二审将潘女判刑1年,上诉第三审审理中。

另外家属提出的附带民事诉讼,高院审理时,圣婴公司拒绝赔偿,辩称是男婴是因噎奶窒息死亡,与床栏有无警告标示不具因果关系;另外男婴父母任由男婴长时间独处,以致男婴陷入缝隙无法及脱困,也有过失责任

但高院不采信,依照《消费者保护法》相关规定,认定床栏欠缺合理期待的安全性,且未正确的警告标示,必须赔偿。经过计算后,判决圣婴等3家公司与潘女,必须连带赔偿家属共440万余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