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银驳康友董座指控「协助掏空」说 5点声明:本行才是受害者

康友-KY发言人陈民郎日前指控安泰共谋掏空说。(图/记者姚惠茹摄)

记者陈依旻/台北报导

安泰银行今(30)日被康友KY董事长陈民郎指控涉嫌违反四大法律责任,包括国际洗钱、协助掏空、非常规交易及特别背信等,加上被股东申诉「贱卖资产」等不实指控,为维声誉须予以严正澄清。

安泰银行表示,康友 KY 于109 年8 月爆发经营危机事件,包括涉及不实财报等,因为本行曾因其提供的不实财报等核准美金500万元借款,所以实际是是该事件的「受害者」,在事件发生后蒙受重大损失,所以于 109 年11月将放款转销呆帐;因同为受害者,对康友 KY 股东蒙受损失感同身受,但对于新经营团队,特别是陈民郎于记者会中,悖于事实误导社会大众及其股东的不实陈述指控,深感遗憾并望其自重。

针对近来媒体报导及陈民郎的指控,安泰银行提出5大声明

第一, 本行是为康友KY及其旗下公司(亦即注册于新加坡方柏方泰二家公司)之债权银行, 自康友KY 109年8月爆发经营危机事件后,即积极与该公司协商并参与债权银行团会议,曾多次要求该公司新经营团队提出具体可行之偿债计划,但至今未获具体回应;陈民郎指称康友KY今年2月间欲代方柏、方泰二家公司缴交借款利息但本行拒绝「并非事实」,实情是本行虽曾接获康友KY提出于其他行库汇款申请单,并口头宣称欲代缴方柏、方泰借款利息,但实际上却未有款项入帐。

二、 康友KY公司指称本行贱卖其子公司资产更非事实,本行借款予康友KY旗下孙公司方柏、方泰,并由该二公司提供其集团海外股权质权作为加强担保。所谓担保,像是抵押 权、质权等,其资产仍归属借款人或担保品提供人所有,并未由银行取得,换言之,安泰银行从未取得该等公司资产,故无权也无从贱卖其资产。

三、 本案方柏、方泰二公司的借款,是安泰银行OBU(国际金融业务分行)之借款,而国际间金融机构之债权转让交易,是为常规且常见的交易,而康友KY公司借由媒体以悖离事实等陈述指控本行,以致康友KY股东被误导,纷纷至主管机关及本行申诉,指控安泰银行合法转让债权交易导致康友KY股票下市「也与事实不符」;康友KY公司去年出现经营危机与今年股票下市的原因,依证券交易所说明,是因无法提交公司财务报告

第四,陈民郎指称本行不愿与康友KY新经营团队协商,迳行出售债权,但本行自康友KY 109年8月爆发经营危机事件后,即积极与该公司协商并参与债权银行团会议,迄今已参加过6次银行团会议,银行团多次要求新经营团队积极处理银行债务及缴息,但新经营团队皆未处理。

五、安泰银行依法转让方柏、方泰二公司之债权,因该交易如常见商业交易般签有保密协定,故无法对外揭露相关交易资讯,此为任何负责任且守法之银行必须遵守之法律底线,但却被陈民郎指控协助前董座黄文烈掏空康友KY,并怀疑本行为共犯结构,甚或影射本行涉及国际洗钱等,对此等不实指控,安泰银行强调,是被由「受害者」抹黑为 「加害共犯」,实已严重损及本行辛苦建立之商誉,倘后续仍有损及本行声誉之不实指控,将采取必要之法律行动,以正视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