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想像落空」!公部门建议买预售屋 广告单不要丢
▲民众购买预售屋时应留存相关广告资料,未来成屋时才有比对的根据。(图/记者陈建宇摄)
近2年南部房市热,民众对于预售屋的接受度也提高,因此不论高雄或台南都有许多预售案推出,但市面上预售屋广告玲瑯满目,广告内容是否真实令人质疑,台南市地政局就列出许多建案广告的缺失,建议消费者购屋时留存广告相关资讯,以保障自身权益。
房地产广告随着科技进步趋于多样化,刊登时需特别注意内容真实,近期台南市政府地政局查核时发现,常见广告缺失如:未清楚标示建设公司或代销公司名称、建照号码、建案基地位置等资讯,无法确认是否为合法业者所刊登,是否已取得建照进行销售及建案正确位置,甚至到签约时才发现销售标的面积、共同使用部分、单价、总价、停车位标示不清等。
在这些资讯揭露不完全透明的情况下,常常会造成消费者在交易过程中产生不信任感,或于交屋时因为有认知上的落差,进而产生争端。台南市地政局局长陈淑美提醒,签订买卖契约前一定要掌握契约与广告内容是否一致,并且仔细看清楚图面及约定条款,民众可留下所有行销资讯已作为日后保障。
至于销售宣传广告与落成的新屋,若明显不符而衍生购屋纠纷时,建议可先向消费者服务中心咨询,也可以到各县市政府的消费者服务中心提出申诉,以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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