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拖過年!勞動部:春節期間遇發薪日 籲雇主提前發薪

劳动部。 图/联合报系资料照

今年农历春节国定假日为2月9日至12日(除夕到大年初三),劳动部今表示,春节连假期间可能适逢部分事业单位的发薪日,呼吁雇主尽量在连假前提早发放薪资,让劳工可以欢喜过年,或者至少必须按照原定发薪日,准时发薪,才符合法令规定。

劳动部条平司司长黄维琛说,今年连调整日,春节连假有7天,部分事业单位的发薪日可能会落在这7天内,因此特地呼吁雇主赶在连假假期前发放薪水,或者至少准时在约定日发薪。他指出,部分事业单位是每月10号发薪,就有可能遇上春节假期,现在已经可以透过银行端提前设定转帐,让员工过年前就可拿到薪水,若退一步言,也至少要在10号当天准时发薪水。

黄维琛说,工资给付日由劳雇双方约定,为保障劳工受领工资权益,避免雇主给付工资的日期过晚,劳动部去年订定「劳雇双方约定工资给付日及工资给付指导原则」,规范工资给付日的合理范围,并请地方政府依据期程表,辅导事业单位逐年向前调整工资给付日,以工资计算周期为每月1日至月底为例,雇用劳工人数如在250人以上的事业单位,至迟于次月10日给付。

他指出,该指导原则目标期程,250人以上的事业单位去年底必须达成工资计算周期届满后10日内给付工资,2026年底最终目标则是100人以上的事业单位应在工资计算周期届满后5日内给付工资、99人以下事业单位7日内给付工资。二月起,会请各地方政府调查辖内实施状况。

劳动部提醒,工资给付日如遇假日,采金融机构转帐给薪的事业单位,可提前办理预约拨薪的作业,即使假日,仍可如期入帐;采现金方式给薪的事业单位,也希望本于疼惜劳工之心,提前发放薪资,如未能提前发放,至迟亦应于原约定的工资给付日给付,不得迳自延后给付。至于雇主如有未依约发薪的情形,劳工可检具相关事证,就近向当地劳工行政主管机关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