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期間如遇發薪日怎因應?勞動部呼籲:雇主提前發放工資

上班族示意图。报系资料照片

劳动部表示,今(2024)年农历除夕(即2月9日)及春节(大年初一至初三,即2月10日至12日)是《劳动基准法》规定应放假之日(即俗称之国定假日),该春节连假期间可能适逢部分事业单位的发薪日,呼吁雇主尽量在连假期前,提前发放薪资,让劳工可以欢喜过年;至少,雇主也要按照原定的日期,准时发薪,才符合法令规定。

劳动部表示,工资给付日系由劳雇双方约定,为保障劳工受领工资之权益,避免雇主给付工资的日期过晚,劳动部已订定「劳雇双方约定工资给付日及工资给付指导原则」,规范工资给付日的合理范围,并请地方政府依据期程表,辅导事业单位逐年向前调整工资给付日,以工资计算周期为每月1日至月底为例,雇用劳工人数如在250人以上的事业单位,至迟于次月10日给付。

劳动部再次提醒,工资给付日如遇假日,采金融机构转帐给薪的事业单位,可提前办理预约拨薪的作业,即使假日,仍可如期入帐;采现金方式给薪的事业单位,也希望本于疼惜劳工之心,提前发放薪资,如未能提前发放,至迟亦应于原约定的工资给付日给付,不得迳自延后给付。至于雇主如有未依约发薪的情形,劳工可检具相关事证,就近向当地劳工行政主管机关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