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再等了!奢侈税没有通知单

民众持有房地2年内买卖,依规定应主动申报奢侈税。(图/东森新闻提供)

记者徐珍翔台北报导

不知者不罪」这句谚语法治社会恐怕会踢到铁板财政部表示,民众持有房地未满2年就出售,只要不符合奢侈税免征要件,又没有在签订买卖契约隔日起30日内主动申报缴纳,事后就算宣称「误以为国税局会主动发单通知缴纳」才未申报,也难逃补税及处罚下场

财政部举例,台北就曾查获民众在2012年7月签约,出售持有期间未满1年的房地,且未依规定在30天内申报奢侈税。一直到隔年1月函查后,才在10月补报该笔房地销售价格新台币2,260万元,并补缴税额339万元,但也因此被罚84万7,500元。

就算该民众事后不服、申请复查,并主张事先不知法令规定,误认奢侈税同房屋税、地价税一般,都是收到税单后才缴纳,希望免除裁罚。但经过复查决定,奢侈税采自行申报制,只要符合课税范围者,就应该据实申报纳税,不能以不谙法令来免除其申报纳税义务,最后驳回。

法律专家解释,在法治社会中,民众主张「不知者不罪」恐怕难有帮助,因为在实务上,法院主管机关无法判断真伪,过度依赖自由心证只会导致正义不彰;但财政部也提醒,但只要未经检举、未经稽征机关或财政部派员主动调查,民众仍有一线生机,可依法自动补报补缴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