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也照卖!消基会调查:2成警报器非法贩售

基会针对市面上贩售警报器进行调查,竟发现有发现2成的警报器未获认证机构认可,非法贩售又有安全之虑 。(图/记者崔至云摄,下同)

记者崔至云/台北报导

近年消防署积极推动居家安装住宅火灾警报器,可在火灾发生初期,快速侦测到浓烟高温。但消基会近日针对市面上贩售的警报器进行调查,竟发现有发现2成的警报器未获认证机构认可,非法贩售又有安全之虑,呼吁消防署应尽速下架、回收该等商品

消基会指出,该会近期从特力屋电商平台(PChome购物中心、PChome商店街、露天拍卖、虾皮)购买,共计20件样品,其中14件光电式(侦烟型),6件定温式(侦热型)进行调查,购买的20件样品中,价格介于80至1,600元之间,价格最高者为「住宅用火灾警报器」,为1,600元;价格最低为编号20号「SMOKE ALARM」,为80元。

依据《消防法》第12条规定「经中央主管机关公告应实施认可之消防机具器材设备,非经中央主管机关所登录机构之认可,并附加认可标示者,不得销售陈列设置使用。」但经消基会调查发现,本次20件样品中,属有经过核可机构认可的样品,共有16件;未经认可的则有4件,不合格比例高达五分之一,为非法贩售的商品。

进一步检视该20件样品之标示,有5件样品不符合规定,其中有1件为通过认可的商品,不符合的项目是未在本体标明「制造年月或批号」者,为「Teilean住宅用火灾警报器(定温型)」;另外4件未经认可的样品标示,不符合的项目均是「未以中文标示,且大部分标示都不完整」,为「独立式光电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火焰战士独立式光电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Honeywell烟雾报警器」及「SMOKE ALARM」。

消基会董事长黄怡腾指出,警报器除了要有足够侦测到火灾发生的灵敏度外,警示音量声响程度也要足够,两者配合才能达到警示的效果。本次依据基准进行试验20件样品的警示音量,20件样品均能达到70dB以上,符合规范。警示音量足够,尤其对年纪较大听力退化的长者或是听力较差者,才能达到警示功能

黄怡腾建议消费者,选购住警器应购买经认可机构贴有认可图标产品。目前国内认可机构有2家,包括财团法人消防安全中心基金会及财团法人中华民国消防技术顾问基金会;消费者购买认可住警器后,取出内附有的安装说明,务必详阅后再进行安装;安装时除了参考住警器的安装说明书以外,建议也要参考内政部消防署网站住警器安装相关资讯,以发挥住警器最佳警示功能。

消基会也呼吁主管机关,市售部分警报器未经认可,即进行贩售,有损消费者权益,主管单位应加强后市场监管,以保障消费者权益。警报器标示规定以标示在本体为原则,然而消费者购买时只能就外包装标示资料进行选购,本次调查发现,13件样品外包装未标示制造日期或批号,消费者无法得知产品出厂时间,建议外包装标示应与本体标示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