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排除可能」的DNA鉴定 司改委员陈龙绮昔冤判沦性侵疑犯
▲司改国是委员陈龙绮2009年卷入一桩性侵案,DNA报告的一句「不排除混有他的DNA」,让他被判四年刑期。从不排除到排除,从无罪到有罪,这段含冤历程走了1490天。(图/Giloo纪实影音提供)
2009年,陈龙绮卷入一桩性侵案,DNA报告的一句「不排除混有他的DNA」,让他被判四年刑期。判刑有罪后,担心入狱会无法洗刷冤屈,他选择逃亡。1490天,他带着全家逃亡躲藏,总算等到新的技术「可排除」他的嫌疑,终于再审获判无罪。导演施佑伦将此案拍成纪录片《不排除判决书》,提醒社会大众重新省思,科学办案和法官审判过程的盲点。
《不排除判决书》内容描述,一纸「不排除可能」的DNA鉴定报告让海产店老板陈龙绮从证人变成被告,有罪判刑后,展开了逃亡人生。从不排除到排除,从无罪到有罪,这段含冤的历程走了1490天。DNA的新鉴定还了清白,平反之后,事业全毁、欠债累累、恐慌缠身。无罪之后,陈龙绮所面临的却是满目疮痍的人生。
台湾司法最核心的荒谬之处在于:司法罗织陈龙绮,靠的可不是先前诸多案例最为人诟病的不正询问、刑求逼供,相反的,却是近二、三十年来备受看重、甚至被认为「最可靠罪犯辨识技术」的DNA鉴定。
尽管所有人证、物证都能证明他不在案发现场,但当时的DNA采验结果却显示,不排除混有他和另两名嫌犯的DNA,法官做出错误判断,牵动一个家庭的命运。
相较于林金贵和郑性泽,经由DNA重新鉴定,获得再审改判无罪的陈龙绮,是冤案救援中相对幸运的「幸运儿」,但因为陈龙绮没有真的入监,无法获得任何国家补偿,也没有鉴定人员与法院为疏失道歉。从「不排除」到「排除」,从有罪到无罪,他的眼前却是事业全毁、欠债累累,以及长期逃逸藏匿的精神恐慌症。
▲《不排除判决书》纪录片内容描述,一纸「不排除可能」的DNA鉴定报告让陈龙绮从证人变成被告,有罪判刑后,展开逃亡。(图/Giloo纪实影音提供)
陈龙绮以过来人的身分,组成「无辜者联盟」,并担任司改国是会议委员,他于司法国是会议时提出:「被误判有罪者,同样是犯罪事件的被害人,但现行的刑事补偿制度仅以人身自由拘禁作为补偿基准,没有考量冤判造成的精神痛苦,欠缺非财产损害的补偿机制。」陈龙绮希望与他有类似遭遇的人和他们的家属,能够不再求助无门。
刑事冤错案件一直都是司法改革的讨论焦点。二十多年来,随着苏建和等三人、徐自强、郑性泽等案件的平反,冤案纪录片工作者不断透过当事人的际遇控诉体制,让纪录的行动成为促进体制反省的重要工具。
《不排除判决书》1月17日至2月7日于Giloo纪实影音线上影展放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