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沥青色衣服趴转角找螃蟹 鱼贩被辗断脚求偿85万只判赔2万
▲陈男发现摊上的螃蟹「失踪」,整个人几乎是贴着地面在寻找。(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与本案无关)
台北市陈姓鱼贩2016年10月16日在北投区摆摊做生意,期间发现有螃蟹「走失」,于是趴在路边寻找,没想到却被何姓女子开车辗过,导致左脚骨折,长达5个月无法工作,气得提告求偿85万元。但高等法院法官认为双方均有过失责任,陈男的比例又比何女高,最后判女驾驶仅须赔偿2万9511元,扣除已经领取的6万多元汽车强制责任险,何女最后可以说是「免赔」,全案确定。
陈男在判决书中主张,2016年10月16日上午8时许他为了寻找从摊位上落跑的螃蟹,于是趴在距离民权街口10公尺的路边找寻,没想到何女开车转弯没有注意到前方状况,直接辗过他的左小腿,导致左侧胫、腓骨下端闭锁性骨折,光是医药费就花了20万元,还有5个月无法工作损失50万元,加上精神慰抚金15万元,一共应赔偿85万元。
▲陈男螃蟹没找到,反而被车辗到脚骨折。(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exels,与本案无关)
何女则认为,陈男趴卧在转角处并非路中央等显眼的地方,加上当时的衣着颜色几乎和马路沥青一样,她开车右转的瞬间根本无法注意到路边有人趴着,自己并无过失;纵使有过失,陈男要求50万元的工作损失,却又无法证明月收入达到10万元,她没有理由全额赔偿。
高等法院法官认为,依据鉴定结果来看,何女右转时的确没有注意到前方状况,而陈男趴在转角处也确实难以被往来的人车发现,双方均有过失责任,只是何、陈两人的比例为一成五和八成五,最后判女驾驶仅须赔偿2万9511元,再扣除已领取的6万多元汽车强制责任险,陈男已无余额可请求,全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