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职缺广告政府喊罚 网友讥:低薪还不准人民跑

未来即使受雇在我国公司外派大陆职缺也不得刊登广告人力银行如果协助企业招募人员赴陆就业,最重可处500万元。 (资料照片

对于未来不论是我国公司外派至大陆职缺不得刊登广告,人力银行、猎人头公司如果协助企业招募人员赴陆就业也将开罚一事网友笑称,「果然用意识形态锁国了」、「低薪还不准人民跑,可悲」、「党说了算」!不过支持网友表示,「又不是不准你外派!」「这应该是针对半导体跟IC设计」!

劳动部近日与经济部陆委会部会开会,认定即使受雇在我国公司外派至大陆职缺也不得刊登广告,刊登将涉及违反两岸人民关系条例34条、违者最重可罚50万元;而人力银行、猎人头公司如果协助企业招募人员赴陆就业,则涉违反两岸人民关系条例35条,最重可处500万元。

行政院年4月召开「研商防制人才挖角会议」,会中指示包括「在台登记有案之企业」、「在大陆地区登记有案之企业」原则均不可刊登赴陆就业职缺广告;例外可刊登工作地为大陆地区职缺广告者,则以「经投审会许可台商大陆公司」,且「有实际营业行为」者为限,如台积南京厂等早在2016年就通过投审会审查;如果涉及「积体电路」、「半导体」或「IC」等关键字,将加重处罚。

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就业服务组组长陈世昌指出,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立法已久,过去采用较宽松认定方式,但4月会议时也把「在台登记有案之企业」赴陆职缺也纳入。

不过,PTT网友则批评,「政府养?还是要补贴吗?」「低薪还不准人民跑,可悲」、「市场机制你给比较低他就去对岸啊」、「薪资给不起还锁人,真是笑死」、「果然用意识形态锁国了」、「自己给不起怪别人高薪挖角」、「通通留在台湾领低薪,不准跑走,笑死惹,哈哈哈哈」、「不能比薪水吗?台湾薪水这么脆弱的喔?」、「过几年也许要变台劳了」、「党说了算」!

不过也有网友肯定,指出「防止被挖角很正常啊,又不是不准你外派!」「这应该是针对半导体跟IC设计,系统厂才懒得抓,安啦!不然海边要怎么招台干?」

(取自PPT)

(取自P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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