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稅2.0明日表決 最高稅率將提高至4.8%

修正版本通过后,囤房税率将从现行最高3.6%调整至最高4.8%,并采全国归户、全数累进。示意图/本报资料照片

立法院今(18)日针对囤房税2.0召开党团协商,不过最关键的税率仍无共识,继续保留,预计明(19)日在院会表决。预料将按政院修正后版本通过,囤房税率将从现行最高3.6%调整至最高4.8%,并采全国归户、全数累进。

行政院版本《房屋税条例》修法(囤房税2.0),是针对特定房屋以外的非自住住家,从现行县市归户改采全国归户,法定税率自现行1.5%至3.6%调升到2%至4.8%,且强制要求地方都应按全国持有户数制定差别税率、全数累进课征;另外全国单一自住税率则自现行1.2%降至1%。

今日协商过程中,国民党党团总召曾铭宗提出两点,首先,国民党愿意支持行政院版本非自住住家税率上限提高至4.8%,其次,为使房市更为健全,除了税率之外,课税现值也很重要,财政部应说明如何促进地方政府合理评定税基,让现值能更趋近市价。

民众党立委张其禄也表示,民众党提案版本税率更重一些,但由于今日是最后协商机会,为成全大局,愿意朝支持政院版本4.8%来讨论,他也强调,税基才是核心问题,也是未来应该努力的方向。

然而时代力量立委邱显智坚持,政院版最高税率4.8%不痛不痒,另外对于建商,依照财政部拟定的参考基准,持有五年以上才课到最高税率,若加上预售屋销售期间约一、两年,等于可以变相囤房七年。

民进党立委沈发惠则表示,囤房税相关讨论已好几年,房屋税是地方税,属于地方权责,希望通过具共识的法案,对于改善地方政府制定差别税率才有实质帮助。

财政部长庄翠云表示,此次财政部针对非自住住家税率上限,从3.6%调高至4.8%,表面上看似仅增加1.2个百分点,但搭配全国总归户、全数累进,确实是能达到增加囤房税负的效果。

至于税基方面,庄翠云表示,财政部近年针对长久以来未调整税基的地方政府,一直都有督促,未来也会持续督促地方政府,必须合理相对应调整;至于建商部分,拿到使照后,办登记、出售都需要时间,须给予合理销售期。

由于时代力量坚持,在税率方面无法达成共识,最后税率相关条文仍持续保留,留待明日院会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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