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妇的世界眉角多 买房「联名登记」保权益
源于日本,3月14日的白色情人节又要来了,除了庆祝,也有不少情侣想要趁着低利率时进场买房,不过进入夫妻的世界眉角多,加上买房是人生大事更是要谨慎,专家分析,情侣及夫妻共同购置房产最好是「共同登记」,就算日后离异,也能确保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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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买房最常遇到的问题是房屋所有权问题,夫妻若是在婚后购买的房产,无论是共同出资或是单方出资,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是离婚会列入进行财产分配的项目,相对单纯。
如果是婚前购买的房产则属于个人财产,若日后离异,是不会列入财产分配项目内,不少尚未登记结婚的情侣或是准夫妻为了表示爱意就将房产登记在其中一方名下,这样等同于是把房子送给了对方。
谈恋爱时,甜甜蜜蜜,但是实务上,有情侣分手后,房产直接被女友卖掉,实际出资的男友索讨无门,落得人财两失的下场。
21世纪不动产企划研究室襄理董家菱建议可以采用「联名登记」,如此一来其中一方要处分房产,需经他方同意,且处分的所得亦属双方,可避免不必要的争议。
「联名登记」虽然比较不浪漫,但是能确保权益,不过,采用联名登记也有缺点,因为申请购屋贷款只能为一人,贷款人却仅拥有一半的产权,可能让购屋贷款无法谈到较漂亮的成数与利率。
东森房屋研究中心副理谢欣亚表示,如果已经错过「联名登记」的时间点,还有一招可以补救,可以避免另一半在未经他方同意的情况下出售房产。
谢欣亚建议可以委托地政士办理「预告登记」,这样要处份不动产也要获得配偶同意,即可保障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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