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洗手宣称「过敏症状真的完全改善」!13件广告违反药事、标示法

消保处公布查核市售网路商店贩售酒精干洗手结果全部未含甲醇。(图/记者许展溢摄)

记者许展溢/台北报导

消保处今(18日)公布市售、网路商店贩售15项含酒精干洗手进行查核结果,2件为药品符合规定,13件一般商品不符合药物事法商品标示法规定。11件网路贩售宣称抗菌、灭菌、病毒等商品广告,有4件不符合规定。其中有品项涉及宣称医疗效能,也未标示制造商电话中文标示和制造日期。

消保处指出,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许多抗菌、灭菌相关产品热卖,尤其干洗手更是不少民众必备随身用品,但到底是否有宣称的抗病毒等效用,真假难辨,5月至6月到北部实体店店和网路商店,采样酒精性干洗手15件,进行甲醇含量检测及标示、广告之查核。

▲▼查核13件一般商品,标示及广告有7件不符合药事法规定、8件不符合商品标示法规定。(图/记者许展溢摄)

结果查核发现,13件一般商品,标示及广告有7件不符合药事法规定、8件不符合商品标示法规定,其中部分产品用语印上「预防手部细菌感染」、「净化细菌病毒」、「75%酒精消毒」、「能对抗99%的细菌病毒」等都涉及药事法。另外标示也查到制造商、委制资讯不完整,不仅没标示制造日期,主要成分也没以中文标示。

消保处表示,网路防疫商品广告查到4件违反药事法,也就是药物疗效成份非药物而为医疗效能的标示或宣传,涉及违规词句有「抗病毒、流行性感冒和洗手消毒液」、「尘螨可能引起的症状…,过敏症状真的完全改善」、「造福日常生活用品与医疗用途使用」,「平时手部消毒」等。

▲▼环保署回应,违反环境用药广告,处刊登者6万元,已要求立即下架,会追查商品源头。(图/记者许展溢摄)

消保官王德明说明,发现酒精类国外有些涉及甲醇问题,抽验台湾的15件都不含甲醇,但香港查24件有6件含甲醇,美国卖场含甲醇品项则高达130多件。检测结果4件符合规定(2件药品、2件一般商品),产品要宣称有疗效杀菌、杀毒,一定要有「卫署字号」,如编号1、3就是有食药署给的核可号。

环保署毒物化学物质副局长陈淑玲回应,1件涉及违反环境用药广告,处刊登者6万元,已要求立即下架,会追查商品源头、制造跟输入状况,后续要求业者取得合格贩卖。卫福部指出,已请地方卫生局查处,若属实将查开罚60万以上,2500万以下,也会没入商品。经济部中办强调,依标示法会要求业者限期改正,若届期不改正,将罚2万以上20万以下,并得按次连续罚至改正为止。若消费者已购买违规商品,王德明表示,依法可要求贩售店家解约退款。

▲▼消保处公布查核市售、网路商店贩售含酒精干洗手结果。(图/记者许展溢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