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查获豆芽菜用漂白剂…业者坦承卖了12年 5400吨吃进肚!

黑心豆芽菜竟然添加「低亚硫酸钠」漂白。(图/食药署提供,下同)

生活中心综合报导

又见黑心食品新北市政府卫生局28日凌晨与台北市市调处与食品药物管理署,稽查五股区与泰山区各1家无市招的豆芽菜制造厂,2家业者均坦承在豆芽菜制程中,使用了不得添加的漂白剂「低亚硫酸钠」,现场共封存2193公斤,总计12年以来超过5400吨黑心豆芽菜被民众吃下肚,将依违反《食安法》最高处300万元罚锾。

新北市泰山区一家无市招豆芽菜制造进行泡池水快筛,验出二氧化硫阳性,业者坦承从2015年起至今年6月16日,皆添加漂白剂「低亚硫酸钠」于豆芽菜于漂白,每日售出600至700台斤,总计2年半卖出382吨。经新北市卫生局检验,验出0.036g/kg的残留,与「不得检出」标准规定不符,现场封存1260公斤豆芽菜。

而位于新北市五股区的无市招豆芽菜业者,也坦承2005年至今年6月期间,皆于豆芽菜中添加漂白剂「低亚硫酸钠」,验出0.04g/kg残留,每日贩售约2000台斤于传统市场果菜市场,总计11年半来售出5034吨,已封存933.6公斤,涉嫌违反《食安法》,最高可处300万元罚锾,择期开罚。

食药署简任技正萧惠文表示,亚硫酸钠在豆芽菜中均不得检出,吃下肚后容易诱发过敏气喘有关本案之违规情事,食药署已责成新北市政府卫生局业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相关规定处办,并追踪卫生局后续办理情形

食用的豆芽菜含有少量低亚硫酸钠,会有部分游离态硫酸盐氧化后变成硫酸盐,再经由尿液排出体外,不会蓄积在人体内,但若食用含有超量亚硫酸盐的食物,部分具过敏体质的人,可能会有哮喘与呼吸困难等症状

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FAO&WHO)的规定,亚硫酸盐可允许之每日容许摄取量为0.7mg/kg,以一个体重60公斤的成人计算,其每日容许摄取量为42mg。

依据「食品添加物使用范围限量规格标准」规定,低亚硫酸钠属于食品添加物中的第三类抗氧化剂及第四类漂白剂,主要用于金针干、杏干、白葡萄干等脱水食品上,不得用于生鲜蔬果、芽菜类等,违法使用者依法行政罚锾。

至于该如何选购豆芽菜?未漂白的豆芽,应呈现黄色棕色,漂白过的豆芽色泽较为光亮,因此当民众选购豆芽时,应尽量避免购买外观过白、且闻起来有异味的豆芽。民众若不放心,卫生局建议在食用前先用清水浸泡,并且在清洗的过程中多次换水,烹煮时打开锅盖通风,可挥发残留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