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股行库高层大地震违背公司治理? 顾立雄说话了!
公股行库近期一波董事长、总经理大地震,学者指出,5家有异动的金控公司和银行,均未于当日召开董事会,行政院越过这些公司的董事会,迳自宣布董总人选,根本是置金管会一再强调的公司治理于不屑。金管会主委顾立雄今天(10日)受访表示,站在金管会立场就是做专业适格性审查,如果不合乎金管会的标准「还是可以不准」,不管公股跟民营都是如此。
台大管理学院兼任教授、富邦金控高级顾问龚天行指出,公司法208条明订董事长应由董事会或常务董事会选任。董事长即使是法人代表,也是以个人身分当选董事长,「公司法内没有任何规定大股东可以直接任命公司的董事长及总经理」。在这波公股人事异动的5家金控和银行,除土银是100%财政部拥有,第一金、合库金、华南金、彰银都是上市公司,财政部及其他政府单位持股仅在20%左右。其中彰银的单一最大股东甚至是台新金,还不是政府。
龚天行认为,行政院越过这些公司的董事会,迳自宣布董总人选,实在是置金管会一再强调的公司治理于不屑,「试想如果富邦金的大股东,在尚未召开董事会的情形下,迳自宣布富邦金董事长或总经理异动,金管会是否会以违反公司治理而给予处分?」
顾立雄今天受访表示,这问题可以分成程序面跟实质面两部分来谈。在程序面上,大股东本来就在董事会里掌有一定席位,大股东有一定影响力希望谁来当董事长,也因为大股东掌握董事会多数席次,因此期望的人选就会被选取为董事长。公股行库也是如此,官股先派法人代表,请董事会选举,也因为是公股行库,官股在董事会上具有一定主导权,这没有违反公司治理。
至于实质面上,顾立雄说,这部分就是金管会的「着力点」,金管会仍然会依法做专业适格性审查。行政院核定后,再送到金管会,派任的人也要合乎金管会要求的专业适格性,比如说董事席位哪些要有专业资格、自然人董事要占几席,「如果不合乎标准,当然金管会还是可以不准(人事案)。」不只公股,民营银行也是如此,大股东讲好后推到董事会选举,选上后的董事长报来金管会,也同样是做专业适格性审查。
针对第一金董事长,由当初因「庆富案」下台的前合库金控董事长廖灿昌接任。因庆富案下台的董事长再回锅当另一家公股行库董事长,这难道没有公司治理问题?顾立雄说:「我们在庆富案调查过程没有对任何人做惩处,从专业适格性跟消极资格来看都没问题,他(指廖灿昌)不是因为被金管会惩处而被撤换的。」
这是否代表金管会对公股行库的公司治理都没辙?顾立雄立刻否认,并再次强调:「我们会做专业适格性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