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念平台-联电、美光和为贵 共创台美双赢

几年前所发生的,联电雇用美光员工所衍生的福建晋华案,刑事诉讼部分美国司法部已与联电和解落幕。民事诉讼的部分虽然仍在进行中,惟在现今疫情冲击全球连带严重影响半导体产能的险峻情势下,尚期待美光能尽速与联电化干戈为玉帛,持续深化商业合作,以共创美国与台湾半导体产业双赢

时间拉回2017年下半年,美光分别在台湾与美国控告中国福建晋华以及联电,美光主张联电透过挖角美光前员工,窃取美光的营业秘密,并协助中国福建晋华开发DRAM制程。至2018年底,美国司法部以联电及若干员工违反若干法律为由,对联公司及相关员工提起刑事诉讼。

联电与美国司法部的官司,经过将近2年的诉讼,在2020年10月底和解后已告一段落。据报导,联电是基于公司连带责任承认侵害一项营业秘密,同意支付美国政府6,000万美元罚金。联电亦于新闻稿陈明,联电为了DRAM合作案公开招募工程师,不允许任何员工携带前公司资讯到联电,且针对自身与他人营业秘密已有多项保护与防免之政策与措施;然因员工在公司高层不知情之情况下违反公司政策,公司对于员工行为仍须负法律责任。因此研判,联电仅因员工之个人行为,基于雇主连带责任而与美国司法部和解,而非联电透过聘雇而达到窃取美光机密目的

然而联电与美光的民事诉讼,不仅还没落幕,据报载美光请求法院快速重启美光对联电的民事诉讼审判,并主张被窃取的商业秘密财权价值金额最多达87.5亿美元 (约台币2,625亿元),要求联电全额赔偿其损失。然而,该案到底涉及到多少美光的营业秘密?营业秘密的公允价值为何?乃至于美光的实际损失是多少?上述种种,皆须透过繁复冗长的司法途径去一一厘清。然而,从媒体报导联电已裁撤在中国大陆的DRAM团队,半导体人才大举回流台湾。而联电未从事美光本业的DRAM业务,那么美光实际造成多少损失?颇令人费解。

半导体产能紧张 应合作还是厮杀?

自2020年下半年起,因市场需求开始回温攀升,晶圆厂以及相关的封测与原物料便开始出现供给不足的状况,不仅晶圆厂产能满载,下游的封测以及原物料也陆续出现满载与缺料的问题;另外,自2021年1月分开始,更陆续出现了车用晶片短缺造成车厂停工的情况,全球车厂透过各种管道,联系台湾经济部,希望能获得产能的支援。换言之,包含联电在内的台湾半导体技术对于美国乃至于全球产业发展均扮演关键的角色。

笔者理解美光的DRAM在台湾生产,美光的储存产品也大量的被广泛使用,然而,在这个台美本应扩大合作的契机,美光重启对联电的民事赔偿,难道不是损害台美半导体合作的契机与利基

美光与联电诉讼案 符合台美利益

近期力晶集团创办人黄崇仁在大师讲座论坛里剖析半导体产业的前景,亦提及当初联电技术支援的福建晋华就是完整的团队,发展的可能性很高,当时美光也发现到一点,所以决定大动作兴起侵权诉讼。笔者理解,美光的控诉行为是基于商业竞争目的,但现在正值半导体产能紧张的事态,这样的诉讼已经不符合双方利益。是否应该让这个事件划上句点,让台美双方共同增加在半导体市场上的利益?

联电作为全球第三大晶代工厂,在成熟制程领域为全球第二大,在车用晶片等国际半导体供应链具有举足轻重的关键性,其所生产的晶片供应涵盖美光、德仪等全球重量级客户。以此反思,如果美光与联电的诉讼结果,若影响到联电的营运甚至产能,无法顺利满足市场需求,此难道不会影响美光自己的产品销售?其最终或将可能让韩系厂商从中得利,这样真的有符合美国与台湾的长期利益?

创造多赢局面

综合前述,该案是在联电不知情的情况下,因员工违反联电公司政策,衍生负担连带责任。在联电已与美国司法部和解落幕之际,美光的巨额民事求偿仍在持续进行中。美光是否确实造成损失?损失金额是否如其声称之87.5亿美元?笔者固无从知悉。然而,环伺现今情势,适逢新冠肺炎影响,宅经济产业大发利市,半导体的市场需求不断攀升,相关人士或可审酌,本着合则两利的方向,化争讼为深化合作。如此一来,不仅双方有机会共同扩大全球的市占率与影响力,更可能创造台美半导体产业多赢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