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业罢工、倒闭、停飞!旅行公会:吁政府制定「罢工预告期」至少15天

长荣服员罢工持续延烧,今(5日)已是第16天。(示意图记者彭怀玉摄)

记者彭怀玉/综合报导

近3年来,旅行经历三次航空业大罢工航空公司倒闭、航空公司无预警停飞等重大事件,除影响消费者及旅行业权益损失甚钜外,更重创台湾观光产业国际形象,旅行商业同业公会全国联合会今(5日)发出3大声明,表示尽管罢工权应受尊重,但不当行使罢工权的结果,已造成全民不便,付出庞大的社会成本。有鉴于此,旅行商业同业公会提出3项诉求并向立法院各党团陈情,恳请立法院诸公体察舆情,督促政府尽速制定罢工预告期及修改不合时宜的法规,遏止罢工乱象,保障旅游消费者权益, 促进旅游产业的正向发展

▲旅行商业同业公会全国联合会理事长萧博仁。(图/本报资料照)1.明定罢工预告期,维护消费大众权益针对大众运输产业,尤其是民航业,制定合理的「罢工预告期」至少15天以上,以及明确罢工期间;民航业应纳入重大公共利益事业之适用,其罢工应依劳资争议处理法》第 54 条规定办理。2. 法规应与时俱进,不合时宜即应改正针对《民法》第 514-5 条,以及《国外旅游定型化契约范本》 第26条,应该立即修改法条;航空公司罢工既不可归责于 旅行业,协助滞外旅客返回所增加之费用即不应由旅行业负担。3. 务实审视劳基法弹性调适一例一休旅行业不适用一例一休,建议应纳入「四周弹性工时」之适 用;旅行业OP人员业务人员实属责任制,应指定为《劳动基准法》第 84-1条之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