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鼎案/专家会议目的 总经理:临床实验像怀胎10月

▲浩鼎总经理黄秀美涉内线交易出庭。(图/记者张曼苹摄,下同)

记者张曼苹/台北报导

浩鼎董事长张念慈等5名高层涉嫌在乳癌新药「OBI-882」解盲前卖出手上持股,被检方依内线交易罪起诉。士林地院开庭传唤浩鼎总经理兼发言人黄秀美,她当庭仍坚持自己「真的没有犯罪」,且临床实验就像妇女怀胎10个月,虽然有预产期,但剖腹生产时机还是须由医生来决定,这就是专家会议目的

起诉指出,浩鼎99年10月间卫福部核准,进行抗乳癌治疗性疫苗「OBI-822」第二/三期临床试验,在美国韩国印度香港台湾等地共45加医学中心同步进行临床试验,于101年8月6日获准正式进入第三期人体临床试验,并采随机双盲方式进行,分为试验组与对照组,且设定恶化事件人数达289人作为最终解盲条件

黄秀美表示,之前也任职于国际药厂28年,也当过生技公司独董,清楚什么是「内线交易」,且她的个性严谨,做事向来很小心,不会去做违法的事,而临床实验就像妇女怀胎10个月,虽然有预产期,但何时适合剖腹生产,还是须由医生来决定适当时机,这就是专家会议的目的。

黄秀美还称,去年2月19日下午5时许开盲,听到浩鼎公司医务长陈纯诚通知初步结果「p值未达标」时,她和其他人的反应是「怎么会这样?」当场震惊到说不出话来;至于2015年10、11月间卖股,是为了表示对公司的信心,且也是为了筹措税金才卖股,这段期间并非闭锁期,如果预先知道解盲会失败,就该趁此机会卖出更多股票避险,「我真的没有犯罪。」辩护律师傅祖声也辩称,解盲前不会知道检定力未达试验计划预期,「这是神才会知道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