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展旭》莱猪只能吃 不准说

吕謦炜脸书发文。(摘自吕謦炜脸书)

医师苏伟硕因不断公开发表反莱剂、莱猪的的言论,被警方要求到案说明,遭外界质疑「查水表」。面对千夫所指的批评,民进党政府却义无反顾地回应,不但卫福部指称苏医师一再散播不实言论,恐造成民众恐慌,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而依法告发,行政院更义正辞严地表示「言论自由不等于散布谣言的自由」。只是这般色厉内荏的言词,难掩开放莱猪政策的矛盾,以及打压言论自由的心虚

食安法》第46条之1规定:「散播有关食品安全之谣言或不实讯息,足生损害于公众或他人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0万元以下罚金」,卫福部作为主管机关,自然负有依法告发的责任。然而苏伟硕的反莱剂、莱猪的言论,真的确属谣言且「妖言惑众」发生损害吗?

确如行政院声称,「言论自由分际要根据事实,言论发表都要有所本」,不论莱剂对人体影响的医学争论如何,苏医师的言论既有医学期刊佐证,即难认为不实讯息,又岂会造成损害于公众?况且政府既认为苏医师的言论为「假」,即是认为莱剂对人体无害为真,为何还针对开放莱猪进口,采取一连串预防措施,而本土猪却禁用莱剂?甚至对科学刊物为政府宣传「莱克多巴胺可以增加收益又环保」的言论,避之唯恐不及?这岂不是自相矛盾?

自2018年以来,《社会秩序维护法》「散布谣言罪」案件急遽暴增,但超过8成以上遭法院裁处不罚,不但引起「查水表」扰民的质疑,更遭监察院调查要求警政署检讨改进,已被批评为假藉依法侦办的手段,行寒蝉效应箝制言论自由之实。不料,此次变本加厉祭出处罚更重的《食安法》,企图刑罚压制反莱猪的言论,只是如此却又凸显执法的双标与矛盾。如果苏医师的言论应该依法科刑,对于行政院前发言人「罪证确凿」的莱剂牛肉面事件,为何不见卫福部「依法告发」,也未闻行政院的严厉谴责?如此坐实「刑不上大夫」袒护自己人,甘冒箝制言论自由之大不韪,难道只是为了营造全民喜迎莱猪的假象,确保莱猪进口最后的关头不会有一丝差池

更令人惊惧的是,在2018年民进党在地方选举大败后,提出严打假讯息的大修法,包括《食安法》、《灾害救法》等在内,去年又通过「国安五法修正,更制定令人闻之色变的《反渗透法》,让人身处在绿色恐怖的法网之中动辄得咎。卫福部表示,对于医师反莱猪言论等其他违法状况,仍会「持续告发」,这岂不让人民惶惶不可终日,言论自由、人权已成奢谈?难怪日前国际人权日,有老党外人士痛批民进党已经变成法西斯,违背当初追求民主理想,比白色恐怖还恐怖!

「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是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向被认为是言论自由的真谛。然而对民进党政府来说,「我们尊重你言论的自由,但不保障你言论后的自由」,恐怕才是言论自由的新解!

作者为国家政策研究基金会内政法制组副召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