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的新旧文化──实验主义强势踏破自由主义底线(六)
胡适在苏俄革命博物馆中看得最认真的是「列宁厅」,直到1935年,胡适还在《个人自由与社会进步》一文中回忆说:「我们到莫斯科去看了那个很感动人的『革命博物馆』,尤其是其中展览列宁一生革命历史的部分,我们不能不深信:一个新社会、新国家,总是一些爱自由爱真理的人造成的,决不是一班奴才造成的。」
徐志摩游欧感受不同
徐志摩前一年途径苏俄周游欧洲留下的十三篇《欧游漫录》的最后一篇,标题是《血》,其主要内容是「谒列宁遗体的回想」。当徐志摩踏进位于红场的列宁遗体陈列室的时候,「进门朝北壁上挂着一架软木做展平的地球模型;从北极到南极,从东极到西极(姑且这么说),一体是血色,旁边一把血染的镰刀,一个血染的槌子。那样大胆的空前的预言,摩西见了都许会失色……」
与胡适赞美苏俄的社会主义革命是世界政治舞台上从来不曾有过的大规模乌托邦试验不同,徐志摩眼中的列宁和他的追随者是这样一类人:「他们相信天堂是有的,可以实现的,但在现世界与那天堂的中间隔着一座海,一座血污海。人类泅得过这血海,才能登彼岸,他们决定先实现那血海。」
徐志摩基于这种自由主义者的悲悯之心,在《一个态度及案语》中向胡适发出一连串的追问:一,「那个『乌托邦理想』在学理上有无充分的根据。在事实上有无实现的可能……」;二,「认清了他们的目标,……可以再进一步研究它们的方法的对不对?这经程中所包含的牺牲值得与否?」三,「苏维埃制在俄国有成效这件事实(假使有)是否就可以肯定这办法的普遍适应性?」
面对徐志摩提出的这些问题,胡适在写于1926年10月4日的长篇回信中并没有给出正面解答,反而为剥夺私有财产的「共产制」提供了强词夺理、牵强附会的情绪化辩护:其实这个世界上的最大悲剧还只是感情与成见的权威。最大的一个成见就是:「私有财产废止之后,人类努力进步的动机就没有了。」其实何尝如此?许多科学家把他们的大发现送给人类,他们自己何尝因此发大财?……
最明白的例就是我们在国内办杂志。我做了十年的文章,只有几篇是卖钱的。然而我自信,做文章的时候,决不因为不卖钱就不用气力。你做诗也是如此的。
无论在共产制或私产制之下,有天才的人总是要努力向上走的。……至于大多数的「凡民」(王船山爱用这个名词),他们的不向上,不努力,不长进,真是「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的!私产共产,于他们有何分别?
这里的问题是:你胡适先生写文章卖钱不卖钱,有人强迫么?假如你连饭都吃不饱,或者你的妻子江冬秀把你的住房卖掉而且把你所有的存款卷走私奔了,你还愿意写不卖钱的文章么?大多数的「凡民」即使当真「不向上,不努力,不长进」,你就有理由和权力强行剥夺他们的私有财产么?
思想自由不再是你的
针对胡适这种强词夺理、牵强附会的情绪化言论,传记作者邵建另有较为生动形象的分析评论:假如胡适做了一个乌托邦的梦,胡适当然有实验他这个梦的权利。然而,权利在这里意味着或仅仅意味着,没有人可以干涉胡适的实验。但,问题还有另一面,胡适也不能因为他的实验而干涉别人。假如胡适因为他的梦是美好的,便要徐志摩跟着实验,不让选择,胡适就超越权利了,而权利逾界就变成了权力。胡适作为自由主义者,他应该知道,一个人的自由应以别人的自由为界。那么,大规模的政治实验是否会超过这个权利边界呢?是不是每个人都自愿地从事这种实验呢?如果有人不愿意,也得实验,或被实验,那么,这是不是权力对权利的强制呢?在实验主义的逻辑面前,这些有关自由主义的问题,胡适未遑深思。可以观察到的是,胡适苏俄之行,身上有两种主义在冲突,一是实验主义,一是自由主义,结果是实验主义的强势踏破了自由主义的底线。
事实上,1926年的胡适更深层也更具决定性的盲点误区,并不在于所谓「实验主义的强势」;而在于他和梁启超一样,几乎是无意识地秉承着中国社会以所谓天道天理及家国天下为本体本位的公天下、打天下、坐天下、平天下、家天下、私天下的怪圈魔咒和思想牢笼;以及随之而来的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貌似全能全知却从来都分不清楚公私群己之权利边界的人生价值观。
对于严格意义上的自由主义以主体个人为本体本位的自由自治、财产私有、自主创业、自限权利、自我健全、自我担当的个人权利,以及随之而来的甲乙双方契约平等、公共领域法治民主、政制制度限权宪政、国际交往大同博爱、人与自然生态和谐的价值观念、价值谱系;还缺乏一种完整系统的认知把握。
胡适从《新青年》时期开始提倡的「个人主义」价值观念,在「充分世界化」的意义上与欧美现代工商契约及民主宪政社会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念、价值谱系的初步贯通,是他1926年12月31日离开伦敦前往美国漫游考察之后的事情。(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