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国梁/给小灯泡父:该如何治罪,你没有置喙的资格!
▲小灯泡之父发文:我深切期待,小灯泡的光,可以烛照每一个黑暗冷漠的角落。(图/记者季相儒摄)
文/黄国梁
这一位人父,你不检讨自己当父亲,何以不能在小灯泡的头落地之前,多做点什么,好防范她被人狙击杀害;却在凶嫌杀了女儿后,指控司法与社会是否少做了什么,而不能阻止这一个人成了杀人犯!
做为一个同是失去孩子的人父,我是否可以要求这位父亲,你能不能深切反省,为什么你会成为这样的父亲?用自己的女儿的死,去博取你的某种自以为进步的声名?
实现对被害者之死的正义,与杀人者如何变成杀人者无关,没有哪一个社会必须负担出现这种随机杀人犯的内在责任!不处死这种犯人,而将它关在牢房一百年,每天有一千位心理学家、基因医学家、与社会学家去研究他,也不可能找出一个社会制度、风俗习尚、或人际关系中,造成这类凶嫌犯案的真正因果关系。
这一位人父,你可能从一开始就站在一个错误的假设上,你以为是一个不够进步,仍然十分残虐的社会环境,产出了这位小灯泡的随机杀人者,但随机杀人的那个诡异的念头,可能曾经流泄、穿梭于一些人的心中,只是停伫的时间很短,连他自己都无法捕捉,但它却在那些杀人者的心里不断扩大、晕染,最后成了执行的动力。在我看来,它跟这个社会完全无关,它只是一种原始的欲念,残留于人类的基因深处,在特定的时空里,它就奔腾而出。
我再一次呼吁这一位已然丧女的父亲,检视你自己何以没有保护好你的女儿,比去检讨社会何以出现这病态的杀人犯,来得有意义得多。至少,我做为人父,在当年我带着我那独生的孩子,走在路上,是片刻不曾与他离手。
你当然也可以原谅那位凶嫌,但社会对这位残暴的杀人犯处以极刑,与你原不原谅无关,因为,司法是正义的化身,不能实现正义的司法才是死的,而你虽是小灯泡的父亲,却依然不是小灯泡本身,你其实没有对小灯泡的死该如何治罪,有任何置喙的资格。
审判者也就是法官,才是社会正义的独一无二具体实存的代表,但你,作为人父,以及你的妻子,作为人母,都不是。
PS将人类复杂与幽微的心灵,比作你的IT产业生产线上的产品,是多么错误而荒谬的类比。原来的人类的心灵竟是可以经由检测,找出瑕疵,然后将瑕疵处用机器手臂更换上完好无瑕的零件,就修好了吗?
●作者:黄国梁,资深媒体人,原文刊于「黄国梁脸书」,以上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88论坛欢迎更多参与,投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