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警M化车找到失联少女 吁尽速立法授权管制科技侦查
▲新时代法律学社举办「科技侦查与人权保障」研讨会。(图/记者刘昌松翻摄)
新时代法律学社7日针对引发争议的《科技侦查法》举行「科技侦查与人权保障」研讨会,会中清大科法所教授连孟琦报告指出,德国法官可允许警察制造假的儿童色情图片,取得散布者信任,以利调查散布者罪责,多名与会者也表示,上个月M化车在新竹找到高雄失联少女,获得社会赞赏,但要立相关授权法规就遭反对,这是很矛盾的。
北检检察官萧永昌以自身侦办过共谍案为例,嫌犯相关人等大量使用微信,而且使用后就立刻删除,司法警察经常反映调查上的困难,如何有效防堵贩毒和制毒集团早在运用的各种科技工具,是《科技侦查法》有必要尽快立法的现实需求,重点应放在,如何避免权力遭到滥用。
刑事局科技犯罪防制中心林建隆主任表示,9月高雄14岁少女失联案,是由警方使用M化车,在新竹找到了被害少女,若没有M化车,该如何找人?新北检检察官姜长志表示,犯罪是不断进化的,但是侦查手段却是完全落后,不可能又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施家荣检察官则表示,与其缺乏法律管制,还不如全盘检讨。
律师陈重言也指出,大家看到M化车查到犯罪,找到被害人,大家都赞许,但是当准备立法时,大家却又表示反对,这当然是很矛盾的。徐承荫律师则提醒,有被害人遭到强盗,甚至杀人的案件,请求检警努力搜证时,却遇到了许多瓶颈,要打击犯罪不是只靠一腔热血,对于科技侦查有其立法必要,不是放着忽视不管,反而应该是积极去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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