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重冠军帮清校园「遭树木压伤瘫痪」 提国赔2千万遭驳回

▲林姓举重生在一次清理母校过程中,不慎被断树压伤胸椎,造成下半身瘫痪。(图/翻摄Google map)

记者徐恺昕高雄报导

高苑工商林姓学生国中就开始练举重的,成绩也相当优异,还曾拿下全国健力比赛冠军,但2016年10月一场台风过境后,他在帮忙清理母校校园时,不慎被断树压伤胸椎,造成下半身瘫痪。对此,林生向高苑梓官2所学校求偿国赔2千万元。桥头地院审理时认为,林生是自愿帮忙,不是受校方人员命令或指示,审结判学校免赔。全案仍可上诉。

林姓男子原为梓官国中举重队的学生,2016年毕业后进入高苑工商就读,不过由于高苑工商无举重教练设备,2学校便协议由高苑工商委由梓官国中代训林生,故林生都会定期至母校接受黄姓教练的指导

▲林姓举重生在一次清理母校的过程中,不慎被断树压伤胸椎,造成下半身瘫痪。(图/记者吴奕靖摄)

2016年10月4日台风过境后,梓官国中校园部分建物毁损、树木倾折,林生当天早操受训完,黄姓教练便询问举重队队员是否愿意帮忙清理校园。当时包括林生等6人答应,没想到他们一起搬运一棵已倒下的树木时,林生在搬起准备放下之际,因走避不及遭压住身体,经紧急送医,仍造成下半身瘫痪、大小便失禁等伤害。

原本练举重的林生,曾经获得健力比赛冠军,前途一片光明,但因为此意外,从此断送了举重之路,对此,他向梓官国中及高苑工商求偿医药、看护、劳动能力减损及国赔精神抚慰金总计2千万元。

法庭上,梓官国中表示,林生是因搬运时没有注意到同学已准备将树木放下,未及时反应所致受伤,与学校公共设施是否有缺失没关系,加上当天校方并没有命令或指示举重队及林生帮忙,这都是林生等人「自愿」,否认有过失。

高苑工商则指出他们为私立学校,并非公务机关,不适用国家赔偿法规定,且发生地也不在高苑商工,认为林生求偿无理由

桥头地院审理时,法官询问当日在场的多名举重队学生,证实没有人以教师权力行使公权力的行为,命令或指示学生帮忙搬运树木,审结判决林生败诉。全案仍可上诉。另据了解,林生事发当年11月13日有与梓官国中总务主任及黄姓教练签下和解书,获偿2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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