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弋丰/美国总统为何不直选?要从美国的组成说起

蓝弋丰/专栏作家、台大医学系毕业

2020年台湾出现了一个奇观,那就是许多台湾人史无前例的关心美国总统选举结果,甚至恐怕比起自己的总统选举还要关心。

其结果是,本来台湾人从没听过的美国各州州名,现在如数家珍,甚至连州的大小人口都有了基本概念,因为大州选举人票较多。

虽然也有人认为这样的现象很不正常,但往好处想,这也可说是一个台湾人了解世界上最重要的国家:美国的好时机。

▲ 美国总统不全民直选,有历史因素。(图/达志影像美联社

美利坚合众国=很多「国」联合的联邦

当台湾人被美国选举人团制度搞得雾煞煞,许多人都产生一个疑问:美国为何不直选?竟然会发生普选票多的候选人不一定当选的情况,怎么不改掉「落伍的」选举人间接选举制度呢?

这个问题可说「从台湾看天下」,因为台湾自己总统是直选,觉得民主等于直选,无法想像「普选胜利不等于胜利」的情况。

美国的全名是美利坚合众国」,合众国,顾名思义,就结合了众多个国家。

美国的英文名中「States」是复数,表示是很多个国家联合起来的联邦,只是后来我们把「国」翻译成了「州」。

美国总统是联邦的共同领袖,要尊重各州的对等地位,不像台湾是单一国家。选举人团制不是「落伍」,是一个尊重各州、平衡州权的巧妙设计,有其功能性与必要性,所以才会一直延续下来,并不是「因循传统」。

▲ 美国总统是联邦的共同领袖。(图/路透

美国联邦政府的起源

美国独立战争的最初,是各个殖民地一一分别宣布独立成为独立国家,也就是十三州,过程中各州分别起草了各州宪法,各州都有完整的国家主权,只为了一起对付英国,所以拟了「邦联条例」。

十三州当时并没有组成一个联邦国家,只是「坚强的友谊联盟」,顶多,只能说是「美盟」,这个邦联条例的约束力相当薄弱,也没有所谓总统,邦联会议甚至没有权力征税,作战经费只能跟各州用拜托的请求。

打了八年的仗,打到英国认输签下巴黎和约,美国都还不存在,各州之间还只有一纸薄弱的邦联条例。

战后才是麻烦的开始,八年战争后百废待举,麻州发生农民起义,罗德岛州滥发货币,邦联会议都无法处理。这时各州体认到需要结合成一个更紧密的联邦政府。

于是各州才派出代表开制宪会议,讨论联邦要怎么组成,各州权力义务要如何分配,一时吵翻天。

▲ 美国选举人团制度,来自平衡各州利益的结果。(图/路透)

众议院 平衡大小州利益

当时的人口小州新泽西州提出:大家本来都是主权独立的国家,国与国对等,每州都应有一样的投票权,就像邦联会议时一样。

当时的人口大州维吉尼亚州,则提出:大州出钱出力更多,应该享有更多投票权才对,议员人数应该要与人口成正比。

如果照大州的想法,那么美国的政策,大体上就由人口大州说了算就好了,小州以人口比例连零头都不够,这样小州当然不接受。

但是,若照小州的想法,那么如今的美国会变成加州也一票,阿拉斯加州也一票,这样说得过去吗?大州当然不接受。

为此美国一度难产,大小州差点不欢而散,直到康乃狄克州代表提出聪明的折衷方案:把国会分成两院,参议院每州平等,众议院席次依人口比例,这样就两全其美了,小州不会觉得被打压,大州也不会觉得不公平。

于是如今的美国两院组成方式为:

参议院,每州平等,都有2席。

众议院,席次依人口比例分配,但最少有1席。

▲美国众议院,按照各州人口比例分配席位。(图/达志影像/美联社)

各州选举人数 参众议院席次总和

总统选举方面,也基于这样的精神,采用选举人团制,每州的选举人数,相当于参议院席次与众议院席次的总和。因此,再小的州,最起码也有3票。

选举人票该投给谁,大多数的州都采取「胜者全拿制」,这也是基于美国是合众国,每个州是以州为单位表达自己选择联邦总统的意见,所以以全州依该州多数选民的民意,全部选举人票都投给该候选人,这样才能彰显州的重要性。

只有缅因、内布拉斯加州不是胜者全拿制,但是也并非随普选选票比例分配,这两州的选举人票分配方式是:

来自参议员席次的2票,仍是由全州总体获胜者取得,也就是这部分还是胜者全拿,代表州权。

来自众议员席次的各票,则看各众议员选区的结果,谁拿下该选区就得到那1票,代表选区民意。

▲  为平衡各州利益,美国小州至少有三票选举人团票。(图/路透)

选举人团制 酝酿「摇摆州」现象

在这样的情况下,美国选举比起一般国家的直选更有看头、更惊险刺激:选情很稳定的州,就算大胜几百万票,也不影响最终全局,不会发生大州大票仓开完就进入垃圾时间的情况;选情很接近的州,有可能因为几万票,甚至数百票之差,因为胜者全拿,一来一回差了几十选举人票,因此产生了「摇摆州」的专有名词。

摇摆州摆来摆去,让美国总统选举结果出现很大变数,更往往大幅放大了普选落差,例如1968年尼克森普选只胜50万票,却得到301票选举人票。2000年欧巴马只得到50.5%普选票,却以332对206选举人票大胜罗姆尼

川普与希拉蕊的2016年大选,则示范普选胜选者却败选的特殊情况,当然这早有先例,2000年时小布希的普选票就少于高尔

▲ 2016年,川普普选票输希拉蕤,但在选举人团票获胜。(图/达志影像/美联社)

美国联邦权力上升 各州分治精神仍存

许多以台湾看天下的台湾人,认为既然发生这样的情况,为何美国人还顽冥不灵,不改成直选?或认为川普2016年是「钻制度漏洞」胜之不武。

这就是没有从美国的基本结构去理解美国的选举制度,美国开宗明义是合众国,不是单一国家,虽然经过历史上的风风雨雨,美国联邦权力逐渐上升,但是各州分治的精神仍然保存。

若是采用直选,小州即使全州都投同一个候选人,淹没在大州之中根本无足轻重,这会让小州失去政治上的发言权,但是若州州等票,阿拉斯加州与加州发言权相同,那也十分荒谬,选举人团制成为最好的平衡。

小州不管多小都有3票,选举人票与人口比例最占优势,「投资报酬率」相当高,但人口大州,总票数可以是小州的十几二十倍,因此大州仍然是决定胜负的关键,如此一来,就达到州权之间的平衡。

选举人要投给谁,是靠惯例维持,因此还可能有「不忠选举人」的情况,这在台湾人眼中看来真是不可思议。不过,这其实代表了美国与台湾思维上的基本不同,成熟民主政体并不是靠设计出一个超完美的制度,逼迫人人都照着做,而是靠着人人有最基本的民主精神,愿意尊重惯例与民主价值,不会随便胡来,而不是凡事都需要法律约束。

当然,美国历史上也发生过许多最后终于决定要立法约束的情况,例如总统任期限制,最初华盛顿两任后不再连任,成为一个惯例,除非有人胆敢认为自己比华盛顿还伟大,才会兴起选第三任的念头,而如此妄自尊大的人往往也选不上,然而事实上宪法并没有硬性规定不能选三任。

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开打,美国人为了因应战事,让罗斯福连任四届美国总统,然而1944年时罗斯福身体健康状况已经相当恶化,实在不适合再担任国家元首,却还是参选并当选,1945年就因脑溢血在第四届任内过世。

罗斯福死后,美国人想了想,真的会有人一直连任总统下去,还是写清楚比较好,于是推动修宪,1947年通过宪法第22条修正案,明文规定总统任期不得超过两届,于1951年生效。

台湾仰赖美国生存 高度关注美大选

美国总统大选讨论热度甚至高于台湾本身大选,这反映出台湾战略上仰赖美国生存,国家安全无法独立维护,因而产生的不正常现象。

但是这股热潮,若能用于让更多台湾人了解,原来世界上还有很多不同制度、不同思维,或是最基本的至少搞清楚了美国每个州的特性。作为一个大型社会教育的机会,其实也未尝不是好事。

毕竟,为了国家存续,了解美国,是每个台湾人都必须作的基本功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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