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退新制可选月领、一次领 企业违规罚锾加重+公布名单

行政院发言人孙立群(中)主持院会后记者会。(图/记者赖于榛摄

记者赖于榛/台北报导

行政院会29日拍板通过「劳工退休金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劳动部次长益民指出,为了扩大劳工退休金弹性运用空间,未来工作年资满 15 年以上的劳工请领退休金时,可以自己选择月退或是一次请领;另外企业若是资遣旧制符合退休条件的劳工,但没有给退休金或资遣费,未来将加重罚锾为新台币30到150万元,并且公布企业名单

「劳工退休金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在行政院会通过后,核转立法院审议,有望能在这会期通过。

陈益民出席行政院会后记者会表示,这次修法重点,未来劳工已有劳保年金可以请领,因此修法后,工作年资满 15 年以上的劳工请领退休金时,可以自己选择月退或是一次请领,不再限制。

第二,过去规划延寿年金,本来是为了保障劳工82岁以后的生活,但是陈益民说,因为是高寿年金,参与者少,费率高,对被保者负担重,因此修正取消。

另外,避免企业倒闭影响劳工劳退权益,因此这次修法针对企业若是资遣旧制符合退休条件的劳工,但没有给退休金或资遣费,将加重罚锾为新台币30到150万元,并且罚锾之后再公布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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