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业是否适用劳基法轮班间隔制?詹婷怡:仍在讨论

▲新闻媒体是否适用于劳基法,仍有待讨论。(图/视觉中国CFP)记者林昱均/台北报导被封为「万恶劳基法」的新法于3月1日已上路,不过,长期与「超时」标签为伍的媒体产业是否适用于新制劳基法的松绑法规民进党立委郑宝清今天(19日)于立院交通委员会询问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主委詹婷怡,目前平面中央社广播电视网路媒体的主管机关分别为文化部、NCC、经济部,等于主管机关都不同,3个部会是否有共识?对此詹婷怡回应,如果是例外,就要从严来处理,上周也针对此问题做跨部会讨论,但各部会意见多元,后续也会继续协调。

劳动部在2月底公告「劳基法施行细则」多项规定,包括每月加班上限由46小时提高至54小时,且雇主在报备情形下,可要求让劳工连续3个月加班138小时;另外劳动部也公告将有12种行业人员适用「松绑例假七休一」制度,也就是该行劳工最多得连上12天班,预计将涵盖270万人;而轮班换班间距从11小时缩短为8小时部分,目前台铁、台电、中油台糖轮班人员皆受影响,而大众捷运系统运输业、婚摄业等将一并适用8周变形工时

劳动基准法》部分条文修正案在1月遭国会大党民进党在党团协商下强行三读通过,并从今(2018)年3月1日施行,不少劳工认为,不论是松绑加班时数、七休一或是轮班,还有假日加班的核实计算,都是让台湾劳权走回头路的政策。

在松绑七休一部分,劳动部指出,目前仅12行业可连续工作超过7天,但不得超过12天,包含食品制造业等3项行业配合年节、纪念日、劳动节日及其他国定假日因应大众的生活便利;还有水电燃气业等2行业工作地点偏僻地区者,还有水电燃气4项行业为因应天候海象船舶货运作业须延长者;另外还有制造业于国外、船舰航空器、闱场或岁修执行职务或是石油炼制业等行业。

轮班间隔例外部分,劳动部指出,目前有3种状况可适用,也就是台铁乘务人员(包括机车助理司机员、机车长、整备员、技术助理、助理工务员、工务员、列车长、车长、站务佐理)、台电、中油等特定人员,都是从今年3月1日起到明(2019)年12月31日期间适用轮班间隔。

不过,由于松绑七休一、轮班间隔部分都未包括媒体产业,郑宝清询问NCC,媒体产业目前大致上可根据主管机关分成3类,分别为文化部主管的平面纸媒(包含中央社)、NCC主管的广电媒体、经济部主管的网路新闻媒体。他也质疑,3个主管机关,怎么定义媒体产业是否适用于新制劳基法的七休一或轮班间隔部分?

对此詹婷怡回应,之前确实有收到卫星公会来函询问,她表示,基本上如果是例外,就要从严来处理。针对跨部会部分,她也指出,上周NCC、经济部、文化部有召开会议,但各界意见都很多元,后续仍会再做协调,相关资讯也会邀集文化部跟经济部讨论。▼NCC主委詹婷怡指出,目前仍在讨论媒体业是否适用新制劳基法例外部分,仍有待讨论。(图/记者季相儒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