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例假日、轮班间隔 劳动部:非所有行业适用
《劳动基准法》最新条文修正将引入四大弹性,特别是可调整例假日、调整轮班间隔等,引发外界疑虑。劳动部再次强调,未来只有被公告指定的行业,在特殊期间可以适用,不是所有行业、任何时段都可以调整。
这些被指定行业必须透过中央主管机关盘点后,由劳动部公告,举例来说,卫福部目前已确认医护人员、儿童社福人员等,未来都不会适用调整轮班间隔的弹性,未来这些行业的劳工,轮班间隔时间为11小时,而非例外的8小时。
劳动部解释,劳动部有关轮班换班间距部分,仍以11小时为主,非轮班制劳工不适用、轮班制劳工的雇主也不可以擅自更改,未来只会允许因「工作特性」或「特殊原因」,且经过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商请劳动部公告后,才可以得变更休息时间不得少于连续8小时,而且雇主要实施前还须召开劳资会议、并向劳工局核备。
外界质疑,修法将轮班间隔,经劳资协商最短8小时,再加上换班的两班次,造成全天工时超过12小时,仍会造成劳工休息不足。劳动部郑重澄清,劳工一日正常工时加上加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雇主如使劳工超时加班,已属违法行为,最高得处新台币100万元罚锾。
为求慎重,行政院上周召集中央各目的事业主管机关,针对辖下各行业的工作特性或特殊原因进行盘点,劳动部强调,未来依照法定程序核实审认是否确有工作特性或特殊原因的例外需求,并会附加实施条件或期限,就算是例外行业也不会全年都适用。
据了解,卫福部已无提出任何需求,而交通部辖下的国道客运业,因年节、连续假日、特殊活动时,有服务公众的需求,因此提出讨论,但目前仍在讨论及盘点中,也尚未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