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基法三读通过!将开放缩短轮班间隔 管碧玲:很抱歉

劳基法修法三读通过民进党立法院党团高喊案全弹性劳资双赢。(图/记者季相儒摄)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立法院临时会处理《劳动基准法》修正草案,经过近日波折,10日上午终于三读通过修法,其中第34条,规定工会或劳资会同意,轮班换班间隔可缩短成8小时。对此,民进党立委管碧玲表示,她虽然违背党意也受到处罚,但也只能争取到这样,「很感抱歉!」

《劳基法》修正草案通过后,确定将松绑七休一,例假允许在7天之中挪移,劳工最长可连续上12天的班;单月加班上限从46小时放宽至54小时。

此外,对于需轮班的劳工十分重要的第34条,三读条文明订,轮班换班间隔以11小时为原则,但因工作特性或特殊原因,雇主经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请中央主管机关公告者,得变更休息时间不少于连续8小时;雇主变更休息时间者,应经工会或劳资会议同意后,始得为之。雇主雇用劳工人数在30人以上者,应报当地主管机关备查

对于第34条定案,管碧玲表示,在争取过程,她违背党意,两度受到处罚,「但是,用我的版本,我只能争取到这样,很抱歉。」并强调,这个版本,是着力于种种社会压力之下,争取到的多重把关,用法律文字明确约束,只有特殊行业、特殊情况,且在政府重重把关下,才能有轮班间隔的例外。

管碧玲说,这个修法,让大多数的轮班制劳工朋友,立刻受到轮班间隔为11小时的保障。只是,还是会有轮班制的劳工朋友,在例外情况出现时依然很辛苦,「这个部分,我很感抱歉。」

▼民进党立委管碧玲。(资料照/记者林昱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