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突更改审照评分 蓝委质疑损害公信力

中天新闻台执照年底到期面临换照,但NCC却在昨天才突然公布一份换照审查评分表,此举遭国民党立委陈玉珍质疑,如此做法有损NCC公信力。(资料照,刘宗龙摄)

中天新闻台执照年底到期面临换照,但NCC却在昨天才突然公布一份换照审查评分表,此举遭国民党立委陈玉珍、叶毓兰质疑,陈玉珍强调审查规则不应该在审查中途更改,如此做法有损NCC公信力,叶毓兰更痛批政府不该拿缺乏法源根据的规范内容做为不予中天新闻台换照的理由

陈玉珍指出,审查规则不应该在审查中途更改,否则难以取信社会,更有遭政治压力介入的嫌疑。即便更改,不应适用于现在正接受审查的案子以示公平

其次,陈玉珍质疑,新的表格规定内容似有违反换照审查办法的疑虑,这部分NCC应该说明清楚,外界也会严加检视。

另外,陈玉珍直言,擅自调整提高特定项目的配分,不只违背过往惯例、被质疑针对特定媒体,更可能是属于违法的无效行为,只是在破坏外界对NCC的信任

因此陈玉珍呼吁政治力量不应该介入NCC审查换照,应该依照符合过往审查标准合法的评分机制来审查目前审查换照的案子,不要临时改变游戏规则,损害媒体的权益与NCC自己的公信力。

叶毓兰则表示,2015年的卫广法要求的自律机制只有观众申诉,至于独立编审的机制,草案尚未通过,现行法律根本没有这个要求,NCC把其当作附款已经可议,选择性附加中天独立审查人,其他业者没有,更是可议、今天要以这个理由不给换照,等于在数学课上考英文,而且还是英文课没教过的东西,没考好,退学!

叶毓兰还质疑,从法治主义角度出发,自律和内控机制是业者的组织自主权,如果没有法律授权,NCC可以用来做为不给电视台换照的理由吗?

叶毓兰强调,大法官释字第491号阐明法律明确性原则,法律要求人民,应该好理解、受规范者能预见、可经由司法审查确认,现NCC以审查评分表加重自律、内控的比重,但是立法院通过的法律依据在哪里?光凭处分上简单的文字,连NCC前委员翁晓玲都觉得有所疑虑,却要拿来当不换照的依据,还能说中华民国是一个有法律的国家吗?NCC的独立前提依法,用迟到六年都没有完成修法拥有法源依据的规范内容,来当作扼杀言论自由的令箭,万万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