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地违法工厂「挫勒等」 农委会:去年5/20后新增全拆
为确保粮食安全并解决日益严重的农地问题,农委会今(23)日表示,行政院日前召集相关部会研商保护农地的策进作法,会中院长林全已做出决定──2016年5月20日以后在农地上新增的违法工厂将全数拆除,盼借此遏止农地违法工厂乱象。
农委会官员说,依据农地资源盘查作业初估,全台约有1万3,000公顷农地被违法工厂占用,更令人担忧的是,由于违法工厂零星散落在农地上,其污染农地、切割农地,造成的农业生产环境被破坏面积扩大至好几倍;为确保农地不再流失,当务之急便是止血,因此,行政院20日召集农委会、经济部、内政部、环保署、法务部等相关部会,已作出决议,2016年5月20日以后在农地上新增的违法工厂将全数拆除,直到确认没人敢在农地上设立违法工厂后,再讨论处理旧有违法工厂的执行细节。
官员进一步指出,现行《都市计划法》、《区域计划法》、《建筑法》等均有规定违法裁处手段,包括连续罚锾、断水断电、强制拆除等多元方式,不过,地方政府在办理违规裁处业务时,易受到压力,造成执行力不佳,导致难在短期间内达到拆除目的,因此,各部会共同研商的策进作法中,便明确将拆除作法区分为二类,首先是施工中的违法案件,不论何种类型,即由地方政府建管单位执行即报即拆作业;第二类则是已完工的违法工厂案件,先依规定处以罚锾,并通知行为人在1个月内自行拆除,若届期仍未恢复原状,将处以断水断电及每个月连续罚锾,直到行为人恢复原状或由地方政府强制拆除为止。
农委会也强调,拆除农地上新增违法工厂仅是保护农地的第一步,接下来应建构良好的农业生产环境。因此,透过去年通过的《国土计划法》,再搭配全国土地利用管理制度变革,将以整体国土空间规划考量进行重整,解决长期农工交杂、错落的土地使用问题,未来农业发展地区内的违法工厂,应依《国土计划法》规定,由经济部、内政部辅导拆迁至工业区或产业园区,使工业生产区域得与农业生产区域明确区隔。
值得一提的是,针对配合政府整体规划进入工业区、产业园区的违法工厂,考量违法使用造成长期农地减损及农业环境破坏,基于「外部成本内部化」及「生态补偿」原则,农委会认为,需课予厂商农地修复及开发补偿相关责任义务,官员透露,「收取生态补偿金」的方向也获得院长支持,后续将由农委会、经济部、内政部、环保署、主计总处等相关部会共同讨论合理的计算方式,未来该补偿费将作为保护优良农地基金,并提供实施对地绿色环境给付经费来源。
除了止血、疗伤的作法外,政府也打算祭出增强体质的措施,农委会表示,农地除生产功能外,还有生态及生活的功能,未来将参照先进国家,全面实施对地绿色环境给付制度,只要农地农用,即给予农民一笔金额,对应其农地农用对环境的贡献;农民若配合政府种植进口替代作物、实施节水耕作制度、采行有机农法等,再分别给予不同额度奖励及友善环境补贴。
农委会官员还提到,「促进农地利用方案」已拟定,未来规划逐步把零碎农地整合成最适规模利用,并积极培育、引进专业农民投入农业生产经营,借由优质化、效率化的农业经营,希望到了2020年以后,专业农的年平均农家所得可以达到180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