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通过修订《刑事诉讼法》 加强追捕境外逃犯

▲中共通过修订《刑事诉讼法》,以强化追捕境外逃犯等措施。(图/翻摄自大陆网站)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周五(26日)表决通过关于修订《刑事诉讼法》的决定,新的刑诉法建立刑事缺席审判制度,以强化追捕境外逃犯等措施。

修订后的刑诉法新增条文显示,缺席审判的被告人亲属有权委托辩护人。若没有委托辩护人时,人民法院会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代为提供辩护。

新增的条文同时包括:如果嫌犯自愿如实供述涉嫌犯罪事实、有重大立功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者, 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公安机关可以撤销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不起诉。

另一方面,有关国家安全的条文亦作出修订,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等,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如果要会见被扣留的嫌犯,需经侦查机关许可

6年前,「刑诉法」修改解决了「钱」的问题:设立没收违法犯罪所得的特别程序,对腐败分子「牺牲一人,幸福全家」的侥幸心理,形成了有力震慑。

6年后,随着大陆反贪腐斗争不断深入,法治也同步同振。这一次修改设立「缺席审判」制度,就是要解决「人」的问题,让侥幸者没有侥幸的余地

过去,只有将外逃贪官追逃回大陆后,才能对其进行审判。这次修改实施的「 刑事缺席审判」,即意味着对追逃依据的加强、追逃力度的加大。

大陆有关部门对外逃贪官的审判结果,可以跟国际刑警组织、其他国家的司法机关进行更好的合作与和更顺畅的衔接。

中共加入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在「或引渡或起诉」的传统原则之外,又设立了「或引渡或执行刑罚」的条款。但前提条件是:外逃贪官已经被判决有罪。如今,「缺席审判」将与之完成衔接,外逃贪官再也无法逃过司法的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