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校转退才该跨部会!学者:教育部连内部事务都管不动
《私立大专校院转型及退场条例》草案立法公听会9日上午举行,与会专家学者指出草案取消了「私校辅导3年未果即进入退场阶段」的条文,形同有转型没退场;建议行政院组成跨部会小组包括卫福部、文化部等协助私校转退,「毕竟教育部连自己内部事务都心有余而力不足。」
少子化冲击之下,大专校院生源减少成为不可逆的趋势,教育部估计从105学年到121学年的16年间,大专校院一年级学生人数平均每年少5000人。行政院日前提出《私立大专校院转型及退场条例》草案,编列50亿元退场基金,立法院9日举办立法公听会邀请各方学者提出意见。
中华大学会计学系教授林江亮建议:「专案辅导对象」的条件,是否取消「学生3000人以下」,以免剥夺私校小而美的经营方式?除了「注册率连2年60%以下」,是否还可加上「休退学率15%以上」,比较合理?他并建议部派公益董事的人数要参考学校董事会大小,改为3人「以上」且比例不得低于1/5,并组成审计委员会,取代原来学校董事监察功能,并直接行使董事权和监察权。
辅大教授戴伯芬表示,教育部《私校转型退场条例》草案取消了「私校辅导3年未果即进入退场阶段」的条文,形同有转型没退场;私校有弊端时只能移请司法机关处置,都是因为教育部消极不作为。她建议行政院成立跨部会小组来协助私校退场,包括卫福部、文化部等,以因应后续学校转型为文化、社会福利事业等,「毕竟教育部连自己内部事务都心有余而力不足。」
戴伯芬受访表示,如果学校提案要成立文化单位、社福单位,请问教育部有何专业可以评估?此外像私校土地使用,难道营建署也不必介入?当初捐地者是要办学,不是要做社福、做文化事业,所以地方政府对私校退场后土地要如何使用,不论积极面消极面,都有置喙的余地。「教育部太本位主义,甚么都要管,但事实上甚么也管不动!」
立委柯志恩表示,退场必须有更强大机制;另外像列为专案辅导的学校,主管机关要限期董事会改组,董事会中除了要有2位学校董事,还应当要有教职员担任劳工董事和劳工监察人,「因为到要退场的地步,这个学校已经是病入膏肓!」另外也应该应该厘清私校当初如何获得土地。
世新大学社会发展研究所副教授、高教工会秘书长陈政亮痛批,教育部把私校转型退场推诿给民间财团执行,对经营不善的私校董事会也怠惰偷懒,迟迟未祭出铁腕手段,这样下去只会让财团介入私校的土地利益,像他就听说某宗教团体准备买下环球科大的一块校地,「整个政策毫无正义!」高教工会提出一条「简单的路」:无论任何原因,当学校无法继续办理教育,就应该由教育部派驻公益董事,「国家负起应有的历史责任!」;此外并须参考《劳基法》建立教师资遣制度,完善教师介聘功能,保护高教人才不流失,学生也可以原校毕业,受教权获得完整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