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检举达人「苏大妈」有罪!理由一堆:目无法纪...24万可免囚
▲台南「苏大妈」犯妨害公务等6罪,台南地院判刑8月。(图/资料照/记者黄孟珍翻摄)
台南知名检举达人「苏大妈」近2年多来检举或申诉员警渎职案件达288件、处理其与他人纠纷向110报案纪錄近6年高逵1192件之多,台南地检署依妨害公务、侮辱公务员罪嫌将她起诉,台南地院26日下午宣判,认为她涉犯妨害公务等5罪、侮辱公务员1罪,6罪各判3个月,合并应执行刑8个月,可易科罪罚金,可上诉。
台南地院行政庭长林福来指出,被告犯妨害公务罪共5罪,均累犯,各处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罚金,均以新台币1千元折算1日;又犯侮辱公务员罪,累犯,处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1千元折算1日。应执行有期徒刑8月,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1千元折算1日。
判决指出,苏姓被告于2019年12月8日上午,对因接获报案,到果菜市场摊位前,执行职务之三分局安中派出所员警萧志宏,出言侮辱,又对随后到场之所长蔡明宫胁迫说绝对要让他这工作不用做,妨害其执行公务。于2019年12月11日下午,前往台南市卫生局林森办公室办理退费时,对承办之公务员林江美芬、主任蔡雅雯,出言侮辱。卫生局报警处理,又对到场处理之一分局东门派出所员警陈政升出言侮辱,后又以要申诉陈政升渎职,妨害其执行公务。
2020年1月23日上午,苏妇前往永康分局复兴派出所欲提出告诉,于员警蔡家鸿为其制作笔录时,涉出言侮辱。2020年2月5日上午,前往卫福部中央健保署南区业务组要求向政风人员申诉时,出言侮辱该组管理科科员林圣哲、科长黄紫云、及政风室人员林恬如。并涉强取林恬如出示之「本署资讯终端设备及网域资源服务使用管理要点」拒不归还,以此方式妨害其等执行公务。
2020年2月14日上午,苏妇涉再至健保署南区业务组,又对承办之黄紫云出言侮辱,再质问严海树为何上次要报警,并以申诉严海树涉犯渎职相胁,经报警后,又对到场处理之二分局民权派出所员警赵国君,出言恫称,妨害其执行公务。于2020年4月25日凌晨,前往四分局华平派出所欲提出告诉,在派出所内,对值班员警林振业出言侮辱,后并以要向刑事警察局检举渎职相胁,而妨害其执行公务,经警以现行犯逮捕。于等待提审之同日下午,林振业交付文件予苏妇时,苏又对其出言侮辱。
▲台南地院指「苏大妈」目无法纪,对国家公权力之侵害严峻,且浪费司法资源,蔑视体制,不得轻纵,否则不啻鼓励模仿跟进,导致公权力及法秩序终将瓦解。(图/记者林悦摄)
法官认为被告所为,5次构成刑法妨害公务执行罪、1次系犯刑法侮辱公务员罪,6罪因时间及行为均不同,应予分论并罚,且均构成累犯,应依法加重其刑。
法官认为,被告明知台南市卫生局公务员,健保署南区业务组之股长、科员等,及安中、东门、复兴、民权、华平等派出所之员警等,均是依法执行公务之人,仅因不愿配合,即分别以言语侮辱,贬抑其等之人格及社会评价,或以要申诉公务员或员警渎职相胁,造成对其等执行公务之妨害非轻,且使原已忙于防疫业务之健保署及卫生局等业务承办人员恐慌,业务停摆,影响公众权益外,且因接获报案到场处理之员警、甚或在表彰秩序之派出所,公然对其制作笔录之员警,出言侮辱或以渎职相胁。
判决认定,苏妇目无法纪,对国家公权力之侵害严峻,且浪费司法资源,蔑视体制,不得轻纵,否则不啻鼓励模仿跟进,导致公权力及法秩序终将瓦解,兼考量其犯后态度、智识程度,及经济家庭生活状况等一切情状,各量处其刑并定其应执行之刑,及谕知易科罚金之折算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