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花国赔】叶毓兰/「官逼警反」是引火自焚

▲那晚,在行政院现场,除了民众员警的对峙,还有许多彻夜采访的媒体记者。(图/本报资料照)

叶毓兰/亚洲警察学会秘书长

台北地院日前对太阳学运入侵行政院遭警方驱离溅血事件,判决警察执法逾越比例原则,要负国家赔偿责任,不仅引起警界反弹,也有法官投书媒体,直陈这是一个「政治上聪明,法律上荒谬」的判决,因为国家赔偿法明文规定,国家赔偿责任必须要以公务员「故意或过失之侵权行为」作为前提要件,但是在这个判决中,原告无法举证,指认「具体特定」的员警违法,也无拍摄到被警察攻击而受伤过程之客观录影画面,仅凭验伤单原告方证人证言,就认定该等被告伤势,是由不肖员警在行政院驱离行动的「故意或过失之侵权行为」造成,未免太轻率

我们以2014年3月24日警政署长王卓钧发布的声明,还原当时的现场:

「23日晚间,不理性脱序群众,以长梯棉被油压剪破坏警方在行政院前架设的铁拒马,不理会现场值勤警员的制止,以暴力破坏门窗,非法进入行政院并损毁公物,这是对法治国家公权力社会秩序的严重挑战。这次驱离行动,分阶段采取喊话劝离、抬离和驱离等作为,过程中造成55名民众和119名警员受伤,至感遗憾与不舍,并对全国民众造成的影响表示歉意。」

那晚,在行政院现场,除了民众与员警的对峙,还有许多彻夜采访的媒体记者。当时的东森记者黄暐瀚纪录了他所观察到的警方SOP:

1.群众和平躺下,警察用口袋战术,筑盾墙抬走;

2.群众对警察叫嚣叫骂,警察用盾牌回击,粗暴带走;

3.群众与警方直接斗殴,警察用警棍回击。

黄暐瀚说:「一个晚上下来,我看到八成以上都是状况一的情形,警方会先警告,要求离开,如果不听,就会开始抬了。」

▲当天员警先是苦口婆心拍肩劝学生自行起来。(图/叶毓兰提供)

另一位资深媒体人也传张照片给我,要我帮忙指认照片上的员警,因为「他们是江宜桦口中『拍拍肩』的众多员警之几,当天弯腰不下数百次,苦口婆心拍肩劝学生自行起来,若不从,再帮忙拉人,年轻人有此等耐性,我佩服他们。」

在记者的见证下,可知当时的警察非常自制,也有循序渐进的手段,当晚的警察驱离行动已经符合比例原则的适当性原则(手段必须能有助于目的之达成);必要性原则(最小侵害原则);及手段与目的之间必须要合乎比例的狭义比例原则。从拍拍肩、劝离、抬离、到最后的强制驱离,并非一开始就动用强制力

国家为维持社会安宁秩序,有时得对人民行使命令强制之权力,这就是警察权。警察权的核心思想是:「警察即公众,公众即警察」,公权力来自人民的信任,行使的目的是为了维持社会安定,促进人民福祉。是人民的警察,人民的保母,不是为特定人士或政治服务。在这个基础上,警方是执法的机关,是法治落实的重要环节,在太阳花入侵行政院,准备瘫痪政府运作时,社会秩序与法治已经受到挑战威胁,警方如不排除,岂不违反警察的职责?

太阳花国赔的影响,在于以羞辱式的判决摧毁警察依法执行驱离勤务正当性。眼看太阳花扶植的港青香港抗争,越演越烈,而世界各地也纷纷效法港式暴动。世界动乱程度将迅速加剧。台湾无法置身事外。太阳花们看着自己的业绩不断的从香港扩散,应当有不少的自豪,台湾法官的政治判决,不但火上浇油,也浇熄警察维安使命感,将来再有类似暴动抗争,恐怕无人积极排除,终将会把台湾带往被烈焰吞噬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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