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茂钟澄清1】送礼=关说?罗友志:送200元衬衫能打赢官司?
台南富商翁茂钟送200元衬衫,遭媒体影射关说司法官!3月30日在资深司法记者苏位荣主持的《行动法庭》,资深媒体人罗友志质疑,「我跑新闻23年来,从没看过这么便宜的对价!」送一件200元的衬衫,竟能换来价值上百万的官司?这种成本怎可能换得到?但媒体却轻易将这些事写到新闻里,「暗示」送衬衫有目的!
遭媒体下标「百官行述」 翁茂钟:从没向我求证!
前公惩会委员长石木钦案爆发后,许多司法官受到牵连,随着媒体铺天盖地的报导,翁茂钟打破沉默,接受《ETtoday新闻云》独家专访,在《行动法庭》以VCR形式,针对外界质疑一一回应。
翁茂钟表示,媒体报导大多是「看图说故事」,不仅在事件叙述「时间错置」,且「针对整个案件,(媒体)都没向本人求证,一次求证都没有!」
针对媒体将他的27本笔记,下标「百官行述」,翁茂钟解释,那些笔记就是很简单的行事历,他跟各行各业都有来往,不是针对司法界。他不解,为何连只是见过一次面、交换过名片的人,竟能被外界做铺天盖地的渲染。
翁茂钟遭媒体猎杀 媒体人:竖立太子帮威信!
资深媒体人罗友志指出,依据以前做公关的经验,一般人为了增进关系,只要在外吃饭,回家都会整理名片,甚至还有人会纪录跟对方吃什么饭,穿什么衣服,以避免下次见面尴尬。所以百官行述本身是无罪的,但「到底有没有发生这些事,媒体要去求证!」
对于媒体「脑补」翁茂钟是为了特定案件经营关系,又未跟翁本人求证的行为,罗友志对此表示「心痛!」罗强调,「媒体不应该误判好人!」他怀疑,有人要利用翁茂钟的笔记本,竖立太子帮的威严,「到底是谁在利用翁茂钟事件,把这个案子导向未知、案子铺天盖地的、变成在猎杀某几个人?」
曾担任法官的律师罗闳逸(改名前为罗丰胤)表示,法官律师也会有亲朋好友,如果是「正常的往来」,就不应放大检视。翁茂钟是企业老板,每天都有行程,秘书也会帮翁在笔记本登记行程,未料几十年来的纪录,只因曾跟法官吃饭,就被「不当解读」成有特殊关系。罗律师反问,「我们的司法首长、院长、检察长、次长,难道都没有跟企业界应酬吃饭吗?」如果单纯吃饭,就被不当解读成有关说,「这有点矫枉过正」!
翁茂钟送礼遭影射贿络 媒体人:200元衬衫有对价关系?
在翁茂钟的笔记里,除纪录跟各方的会面外,同时也详载赠送的礼品,包括自家工厂制作的衬衫,也遭外界质疑有贿络或关说的疑虑。
翁茂钟澄清说,台湾纺织业制作的产品,占全世界功能性布料的七成,是台湾之光!送给亲友的衬衫,原本是工厂要丢弃的布头跟布尾,但「我看布料这么好」,就加工为衬衫作为「伴手礼」。基于人情世故,礼轻情意重,即使是退休人员或对方八九十岁,也照样送,尤其逢年过节更是如此。翁茂钟强调,他送衬衫绝对不是为了打官司,他很无奈「单纯的人情义理」被外界恶意解读,「这完全不成比例!」
罗友志评论说,对于送衬衫一事要先思考对价关系,如果送布尾就能对司法上下其手,「CP值太高了!」送一件200元的衬衫,竟能换来价值上百万的官司?这种成本怎可能换得到?但媒体却轻易将这些事写到新闻里,「暗示」大家送衬衫有目的,「我跑新闻23年来,从没看过这么便宜的对价!」但是,所有学过法律的人都知道,这样的对价「在法庭上站不住脚!」
罗闳逸律师解释,翁茂钟做的是成衣外销,衬衫制作成本不高。自从他承办翁茂钟的案件后,翁茂钟逢年过节都会送衬衫给他,而且衬衫还会绣上送礼对象的英文名字,表示尊重。罗闳逸表示,这非常正常,「我不认为有什么奇怪」。
佳和被抽银根 翁卖股变现 律师:他被骗
翁茂钟多年来纵横商场,诉讼有胜有败。石木钦案爆发后,翁茂钟过去几场胜诉的案子,亦遭外界检视。例如在应华案,翁茂钟在一二审被判刑8年,但经最高法院发回更审后大逆转,2014年5月《证交法》部份判无罪,仅依《商会法》判刑4月,得易科罚金,且检方未上诉定谳。
究竟应华案是关说,还是冤屈?当年受翁茂钟委任、承办应华案的律师罗闳逸解释,当时佳和纺织因为大环境不景气,被银行抽银根,为了筹措资金,佳和跟旗下几个关系企业,打算卖掉持有的四千张应华股票。然而当时应华股票很冷门,股票不仅不易出脱,且若大量清仓也恐怕会使股票下跌。
后来蔡汉凯跟翁茂钟说,能找到承接的法人,可以将股票一次出清,翁茂钟就在股票二三十元的时候全卖光。
「在我了解案情后,发觉他可能不是炒作股票。」罗闳逸律师分析,在翁出脱应华股票后,应华股价就一直上涨,最后涨到200多元!罗闳逸直指,翁的股票是「被骗走的!」在股票脱手后,其他人是否有炒股,翁茂钟并不知情。「我一直认为,他的股票应该被骗卖的,而不是他炒作卖掉的!」
罗闳逸进一步解释,如果翁茂钟要炒作股票,应该是「边卖边买、循环交易」,让散户进场买股,自己同时也增加获利。但是,「在我办过证交法的案件,这应该不是炒作股票,而是翁的股票被洗掉了!」
关于翁茂钟在应华案,法院判决从8年改判4个月,罗闳逸说明,关键在于「犯罪所得计算」。在审判实务,犯罪所得的计算分为「差额说」和「总额说」。检察官起诉时,检方认为翁茂钟的犯罪所得是800万元,但一审法官采「差额说」,认为翁的犯罪所得逾1亿,适用《证交法》重罪,判翁茂钟8年。
罗闳逸律师指出,判决结果有个「很明显的错误」,检察官认定犯罪所得只有800万,犯罪所得并非《证交法》说的「超过一亿以上,法定刑7年以上徒刑」,二审时法官却以《证交法》犯罪所得达1亿元以上的重罪,判决翁茂钟8年徒刑,无异是「将一审判决抄一抄」。
后来本案上诉到三审,检察官李庆义为翁茂钟利益提起上诉。罗闳逸表示,「我很少看到检察官为被告利益上诉」。在《证交法》,这是我「唯一一件」碰到检察官为被告利益上诉的案例。当时李庆义也认为,翁茂钟的犯罪所得怎可能超过1亿?所以就用这理由为他上诉。
本案由最高法院发回更审后,翁茂钟在《证交法》部分判无罪,但在《商会法》部分,因为翁有用别的公司开发票,给付蔡汉凯帮忙卖掉应华股票的佣金,有「登载不实」、「品名不合」等疑虑,最后翁茂钟在《商会法》部分判刑8月,又因符合《减刑条例》的适用,刑度又减为4个月,这就是应华炒股案的来龙去脉。
资深媒体人罗友志回应,炒股通常参杂内线交易,但在翁的案子「查不出来啊!」说到内线交易,最有名的就是阿扁女婿赵建铭的台开炒股案,赵建铭赚了好几亿判3年,而佳和集团没获利,翁茂钟却被判8年,「炒股要有获利」,但在应华案,「佳和赚了什么钱?」被起诉已经是冤枉。
系列报导》
► 【翁茂钟澄清2】翁茂钟成下一个诸庆恩?翁喊冤:家属主动承受诉讼
热门推荐》
► 【防中资渗透】台积电沦苦主 分析师:中资计划复制半导体供应链
► 【劳金炒股1】11职等公务员掌2兆资金 专家爆:投信业都会靠过去
► 【劳金炒股2】最重可判10年 劳金局官员应列「高风险名单」
► 【掏空公司1】大同为通达亏13.5亿 林蔚山掏空手法大揭密!
● 欢迎投书《云论》让优质好文被更多人看见,请寄editor88@ettoday.net或点此投稿,本网保有文字删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