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茂钟澄清2】翁茂钟成下一个诸庆恩?翁喊冤:家属主动承受诉讼

新闻节目中心/综合报导

台南富商翁茂钟遭媒体影射,追杀巴黎银行经理诸庆恩子女,但事实却是诸庆恩家属主动声明承受诉讼!3月30日在资深司法记者苏位荣主持的《行动法庭》,资深媒体人罗友志抨击,许多媒体报导将本来跟翁茂钟不相干的事情「连在一起」,但媒体是否有向翁茂钟求证?「未来是否要让翁茂钟的事情石沈大海,再让他变成下一个诸庆恩?」

怡华告诸庆恩伪造文书?翁茂钟:央行主动检举 怡华非发动方!

前公惩会委员长石木钦案爆发后,石木钦的友人、佳和集团董事长翁茂钟,遭媒体影射「银行员诸庆恩之死」、「追杀诸庆恩子女」、「逼叔父吴仙富自首」。翁茂钟近日打破沉默,不满媒体「看图说故事」,且完全没跟他本人求证,他接受《ETtoday新闻云》独家专访,在《行动法庭》以VCR形式,厘清外界质疑。

关于巴黎银行(原名为百利银行)经理诸庆恩的伪造文书案,遭媒体质疑,怡华为了获得胜诉去告诸庆恩。翁茂钟澄清说,怡华在本案不是发动方,本案起源是来自中央银行的金检报告

▲ 翁茂钟出示财政部函,记载央行金检报告发现,百利银行1亿4千万元的定存单没有存款。(图/记者周宸亘摄)

百利银行当年为了强制执行怡华公司的资产,提存1亿4千万元的可转让定期存单法院。后来中央银行在金融检查时,发现百利提存在法院的1亿4千万元,竟然没有存款,是「一张空白的定存单」,有违诚信原则。中央银行察觉不法后,向台北地检署检举,地检署确认犯罪事实后,依法起诉。

怡华在民国88年10月1日,接到台北地方法院民事执行处的公文,才知道真相。「所以,这不是怡华公司用关系发现的,这完全是中央银行业务检查,通知法院,法院又通知两造。」翁茂钟认为,这对怡华非常不公平,因为怡华当时为了避免强执,也提存2亿8千万元到法院,因此损失2900万的利息

资深媒体人罗友志评论,诸庆恩的伪造文书官司金管机关跟诸庆恩间的事,整个过程怡华跟诸庆恩没有连结,但「说翁茂钟害死诸庆恩,说法说理都说不过去」,媒体却把这条人命算在翁茂钟头上,「这又是新闻操作!」只要找到特定人失去生命、财产,「全部往翁茂钟的事件、往上去塞就对了!」

翁茂钟追杀诸家子女?翁:诸家主动声明承受诉讼

诸庆恩的伪造文书官司,在一审判无罪,二审法院判有期徒刑4个月、缓刑3年,但在三审判决结果出炉前,诸庆恩因为死亡,法院公诉不受理。在民事诉讼部分,诸庆恩2名未成年子女因承受民事诉讼,翁茂钟遭外界质疑追杀诸庆恩的孤儿寡母。

翁茂钟澄清说,诸庆恩意外身亡,怡华公司并不知情!民国90年9月8日,怡华接到台北地方法院寄来的「民事声明承受诉讼状」,诉讼代理人为李念祖等3名理律事务所律师书状声明诸庆恩太太抛弃继承、诸家2位孩子限定继承,依法声明承受诉讼。「所以这是诸庆恩的家属,自己去声明承受本件诉讼!」

翁茂钟强调,当时怡华因受有2900万的利息损失,主要是想向百利银行求偿,「(我们)绝对不是要追杀他的孩子,没有不良意图,这完全是正常的诉讼流程!」

为何诸家子女承受诉讼?律师:对家属最有利!

陈恪勤律师指出,对诸家家属来说,「最有利的方式」就是承受民事诉讼。因为依据《民法》继承编规定,诸庆恩本人全部的遗产,包括债务,依法要由诸庆恩的继承人(配偶或孩子)继承,当配偶抛弃继承,2名子女采限定继承,子女依法就必须承受诉讼。而在限定继承规定的保护下,如果继承债务大于财产,子女只需要在继承财产范围内清偿债务

另一方面,百利银行提存的1亿4千万元可转让定存单,因为没有实质存款,使诸庆恩面临刑事伪造文书的责任。此外,他的行为因为造成怡华公司的损害,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问题。

然而,即使怡华的主要求偿对象是针对比较有资力的百利银行,但因为诸庆恩是伪造文书的行为人,怡华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必须把诸庆恩列为被告。之后,怡华再将百利追加为被告。后来,怡华因为官司陆续胜诉,怡华的损害就变成4千多万,向百利请求4000多万的借贷利息。因此,其实「没有所谓的『追杀』,更不用说,后来求偿4000多万利息的官司,怡华是败诉的。」陈恪勤律师分析说。

▲ 翁茂钟出示诸庆恩家属的「民事声明承受诉讼状」。(图/记者周宸亘摄)

吴仙富自首被逼的?翁茂钟:那是对他最有利的决定

在怡华公司与百利银行的官司间,还有一个关键人物,他就是怡华公司的财务副总、翁茂中的叔父吴仙富。吴仙富在百利跟怡华的「确认本票债权不存在诉讼」的言词辩论庭开完后,跟台南地检署自首,遭媒体影射是怡华(或翁茂钟)逼吴仙富自首。

翁茂钟澄清,吴仙富之所以会自首,是因为那是对他最有利的选择。当时吴仙富未经公司董会同意,擅自跟百利做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连请假去日本手术,都在跟行员交易。后来怡华公司委托的安和会计事务所,去函跟百利银行确认,百利回函说怡华没跟百利有过交易。

翁茂钟强调,当时对吴仙富最有利的决定,就是自首,让他换取减刑的机会。因为不论怡华跟百利间的诉讼结果为何,吴仙富都会被告。因此,怡华绝对没有能耐让吴仙富自首,如果要吴自首,早在诉讼刚开始的时候,就能让他自首,不会拖到言词辩论「后」才自首。

言词辩论「后」吴仙富自首 律师:不影响判决结果

为何对吴仙富最有利的方式是自首呢?陈恪勤律师解释,吴仙富需要透过自首「减少」个人刑责,「因为再不做就来不及了!」

陈恪勤表示,在怡华提起本票债权不存在之诉时,吴仙富已在怡华内部坦承罪行,如果怡华公司希望吴仙富自首,不会拖到(诉讼)最后一庭。在民事诉讼实务上,通常是在法官已经形成心证,知道要如何判决时,会召开言词辩论庭,并在言词辩论终结「后」做宣判。而在言词辩论终结后,两造都不能提出新证据,即便法院接触到新证据,依法也不采纳。

对于有媒体称,吴仙富自首是影响佳和集团诉讼胜败、影响法官心证的关键,「我认为这偏向事后诸葛。」因为吴仙富自首的时点,是在言词辩论「后」,在法律上并不会影响法官的心证。

翁茂钟遭媒体追杀 媒体人:不相关的事情被连在一起

对于翁茂钟最近所承受的「媒体追杀」,罗友志认为,许多报导都是将本来跟翁茂钟不相关的事情,「故意用一些标题,把他连在一起。」如果把这些连结拿掉,回到时空当初的脉络,「根本毫不相干!」

罗友志痛批,「媒体何苦用一些标题,把事情无限上纲,造成社会动荡,现在已经变成政治事件!」媒体在报导时,是否有跟翁茂钟本人求证?「未来是否要让翁茂钟的事情石沈大海,再让他变成下一个诸庆恩?」

系列报导》

► 【翁茂钟澄清1】送礼=关说?罗友志:送200元衬衫能打赢官司?

热门推荐》

► 【防中资渗透】台积电苦主 分析师:中资计划复制半导体供应链

► 【劳金炒股1】11职等公务员掌2兆资金 专家爆:投信业都会靠过去

► 【劳金炒股2】最重可判10年 劳金局官员应列「高风险名单」

► 【掏空公司1】大同为通达亏13.5亿 林蔚山掏空手法大揭密!

● 欢迎投书云论》让优质好文被更多人看见,请寄editor88@ettoday.net或点此投稿,本网保有文字删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