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承泰/见树不见林的荒谬剧
最近有两则新闻吸引了我,相信也引起了许多民众的疑惑。第一件是防疫中心指挥官陈时中要求卫福部政风调查彰化卫生局,第二件为高院二审时推翻了一审的无期徒刑改判无罪的杀母案件。这两件事有一个共通点,就是「见树不见林」,也就是,只抓住一个论点而缺忽略了更大的目的与意义。
第一件事情多少和台湾防疫成功的迷思有关。确实,到目前为止,新冠病毒的确诊与死亡人数都很少,我国表现相当杰出。可是,这些漂亮的统计数字,不完全是因防疫措施的成功,也关系到计算方式。乃因我国并没有进行普筛,在入境时只要没有症状,只须进行14天的隔离自主管理;一旦采检母数小,确诊人数就会少,而感染者黑数存在的机会就高。
彰化卫生局检疫出一位自美国返台少年「确诊」,由于他是在居家检疫期间在无症状情况下要求检疫才被发现的,指挥中心认为此举违反「有症状才采检」的政策,才要求政风调查。如果今天世界各国疫情已降温,我国不采普筛而继续以隔离为主的做法是站的住脚的,而且每天还可以减少420万的开销。可是,情况似乎不是这样,且在此之前,已经发生几个案例,都是因为离开国境后,才被发现为确诊。这些案例当然会引发国人的警觉,有地方政府愿意跳下来,即应鼓励才对,不是吗?
况且,台大公卫学院与彰化县合作,进行万人抽样采检,虽然结果尚未公布,消息已经透露,台湾并不是那么干净。这个消息以及少年的确诊,或许对于指挥中心的形象带来冲击,但这毕竟是少数人的感受;若从好的方面来看,这些案例提供了更宽广的视角,可弥补我国的防疫漏洞,岂可以违反中央作法之名来进行调查呢?难怪会被外界说成是「国王的新衣」!
▲33岁的凶嫌梁男一审判无期徒刑,但二审判决出现逆转判无罪。(图/记者沈继昌翻摄)
第二件事发生在前年十月,对于人们的感受冲击更大。毋庸置疑,杀母是逆天的行为,遑论其手段的凶残,砍了亲生母亲37刀并割下头颅,抛弃于住家的中庭!高院法官引用刑法19条当中「行为时因精神障碍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识其行为违法或欠缺依其辨识而行为之能力者,不罚。」吸食安非他命「致不能辨识其行为」,那么,喝的烂醉难道不是如此吗?喝酒开车肇事,能不罚吗?消息出来,在第一时间,大家都会做如此联想,不是没有道理的。
再说,法官怎么可以把杀母的过程,简化成一些彼此是独立没关联的行为呢?那位不肖子,总知道甚么是安非他命,也知道如何去取得,也知道吸食过后对自己行为的影响,这些行为难道也是「因精神障碍或其他心智缺陷」情况下所为?没有这些行为,怎么会有接下来的弑母?我不知,法官有没有去了解平常他是如何对待母亲?平日的行为以及和家人的关系,又是如何?这些都可能是「犯意」的来源。
很巧,同样一天发生一位患有精神妄想老妇人,因长期照顾丈夫,为了解脱,持榔头将丈夫杀害。她犯后自首,法官仍依杀人罪判了两年八个月。另一位长期失业的儿子,和母亲争执失手令母亲窒息身亡,被判了无期徒刑。从这三个案子比较,吸毒导致无法辨识自己行为成为了免罪金牌,这不仅失去对犯行的惩罚,更成为社会教化的反面教材!
新冠病毒肆虐好几个月了,全世界的科学家至今都无法了解这个病毒怎么来,怎么去?科学论证有它的极限,如何判定犯案的当下是否丧失心智?是否无法分辨行为?具有高度的困难,所以法官不能拘泥于一个无法完全确认的论证,来影响了整个案件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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