狱政改革/假释透明化:规划影音或列席让被害人参与

▲图为受刑人资料照。(图/记者徐文彬摄,下图)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为使假释程序透明化法务部建构假释审核基准,目前审核假释前均有书面告知并征询被害人社区意见,未来更将规划影音列席方式,让被害人与社区参与。

法务部继主动宣示检察系统改革后,今天再度召开记者会,就狱政改革提出宣示。部长邱太三表示,「假释审核参考原则」是广纳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的意见,以「犯行情节」、「犯后表现」及「再犯风险」(含前科纪录)等审酌面向

其中「犯后表现」即听取被害人与社区意见,目前监狱在审核假释前,均有书面告知并征询被害人及社区意见,特别是针对暴力及性侵害犯;未来更将规划以影音或列席等方式让被害人与社区参与。

另一方面,在照顾被害人、社区感受同时,并遵照大法官释字第691号意旨,让受刑人对假释之决定得提起行政争讼,保障司法救济权,并于监狱行刑法修正草案增订复审及声明异议程序,更能确保受刑人之救济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