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饭店歧视双性人判赔20万!胜诉意义:「强迫出柜」已触法

▲在伴盟律师协助下,柯达饭店歧视双性人案,判赔当事人20万精神损害赔偿定谳。(图/Facebook/台湾伴侣权益推动联盟)

记者林育绫/台北报导

2019年6月引发话题的「柯达饭店歧视双性人员工案」,在台湾伴侣权益推动联盟律师团协助下,台北地方法院在去年11月底判决共同被告柯达饭店及2位主管,需连带赔偿当事人小霞2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该案一审判决后,3名被告均未上诉,全案已告定谳。伴盟律师指出此案胜诉有几个关键意义,其中「强迫出柜」已构成性别工作平等法的敌意环境性骚扰,侵害当事人人格权,也借此提醒社会

双性人小霞2019年6月在网路上投诉,遭到柯达饭店敦南店主管性别歧视,主管以顾及其他员工感受为由,2次强迫她对所有同事「出柜」揭露性别隐私,而她为保住工作,被迫接受主管无理的要求,没想到主管却在小霞与同事说明自己双性人身份时,遭主管言语戏谑,「你们想看我男扮女装吗?」最后公司再以她员工资料卡性别栏「填写不实」为由恶意解雇。

小霞的贴文引发社会关注,柯达饭店粉丝专页当时更涌入大量抗议讯息,为此饭店一度发出道歉声明,表达公司将深切反省并进行员工训练。然而,当伴盟律师团代理小霞进行性平申诉,且台北市劳动局性别工作平等会调查认定,柯达饭店违反性别工作平等法并依法开罚40万元处分之后,饭店不但彻底否认有何歧视,对小霞更从未道歉,甚至编造出无故旷职」借口,继续狡辩提起诉愿。

虽然诉愿会最后未变更见解,但当事人已不甘受辱,认为柯达饭店没有深切反省主管的歧视作为,当初的道歉声明只是为了平息众怒,企图用公关手法挽回公司形象。因此向柯达饭店与主管请求民事损害赔偿,要求柯达正视性别歧视对当事人造成的严重伤害。

法官采纳伴盟律师团的见解,认为饭店柜台职务之需求与性别无涉,当事人的性别亦与工作能力无关,柯达饭店主管却要求当事人「揭露自身性别隐私」作为劳务存续的交换条件,显然违反被告意愿,也已经造成敌意性之工作环境,属《性别工作平等法》之性骚扰。

而针对柯达饭店指当事人在人事资料卡「性别栏填写不实」,法官强调,性别可区分为生理性别、性别表现、性别认同等不同面向,本件当事人具有双性征,虽然身分证登记性别为男性,但其性别认同为女性,当事人以自身之性别认同勾选女性,并无虚假、不实之情事,加上当事人在填写资料前已口头告知主管,益证并无欺瞒。

法官最后判定,柯达公司在当事人在遭遇性骚扰后,没有积极补救,反而以「性别填写不实」为由要求原告自行离职,其对当事人的加害情节可谓不轻,考量当事人精神上所受到的痛苦,判决柯达公司与主管应连带赔偿当事人20万元。

台北地方法院于2020年11月27日判决,共同被告柯达饭店及2位主管,除了需连带赔偿当事人小霞2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外,柯达饭店基于性别歧视而非法解雇当事人,解雇不生效力,劳动契约仍存续,因此应另行给付小霞2019年6月「被解雇后」薪资退休金提拨。该案一审判决后,3名被告均未上诉,全案已告定谳。

柯达案的当事人在得知判决结果后表示欣慰,她认为,没有人应该遭到如此待遇,但很遗憾,类似事件仍持续发生在社会上各个角落,鼓励遭遇歧视的当事人不要退缩、要积极寻求帮助捍卫自己的权利,因为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个体,自己有权决定要用什么样貌与形式活着。

该案双性人小霞的律师许秀雯指出,此案胜诉有几个重大意义,第一,确认「强迫出柜」构成性别工作平等法的敌意环境性骚扰,侵害当事人人格权,应对受害人负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此案判20万,但这并不是上限,未来在不同案件,法官也可能视加害程度及综合相关情事,判赔更高的数额。

第二,该案应是台湾司法史上第一起双性人职场歧视民事求偿胜诉案件,伴盟律师团目前代理多起反歧视诉讼案件,目的就是希望借由这些司法个案拓宽法院及社会对多元性别的认知,以及借此树立平等的新标竿伴盟会将这些台湾本土经验,带入未来「平等法」的修法参照与基础。

伴盟秘书长简至洁表示,「伴盟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开办超过6年,据观察,在职场遭遇就业歧视前来求助的当事人越来越多,这表示多元性别者的权利意识逐渐提升,加上社会风气更为开放,让当事人有更强的意愿站出来争取权利。

简至洁提醒,台北市劳动局在就业歧视评议的观念已相当进步,目前多元性别在职场遭受歧视的案件有不少获得歧视成立之认定,她建议其他县市的劳动主管机关、就业歧视委员也能持续加强对多元性别权益保障的敏感度及知能,了解性别歧视认定的最新趋势。此外也建议雇主,应加强对性别平等工作法的教育训练,并重新检视工作环境的软硬体设施是否友善多元性别,消极来说至少避免触法,积极来说则可以创造性别平等、多元共融的职场环境,乃至生产力及财务表现更高的优质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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